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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7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5-06-26 13:04:04

    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7篇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7篇,供大家参考。

    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7篇

    篇一: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近年来我县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剧增、群体性上访事件频发等突出问题,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强化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管领域必须管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县房地产市场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在建和已建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交付、不动产登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物业服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矛盾隐患的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杜绝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市赴省赴京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1.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经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拒不向业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逾期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办理已建成项目竣工验收。2.欠缴人防异地建设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照“人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平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改要求,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人防异地

      建设费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上缴住建局专户统一管理的行为;采取实地检查、勒令整改、约谈负责人、暂停新项目报建手续等多种形式,加大人防异地建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力度,对消极应付的作出行政处罚,列入企业诚信“黑榜”,向社会公开曝光,记入征信系统,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拒不配合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和基础配套设施质量安全不达标,未按施工设计图施工,工程款决算有异议不配合建设单位履行竣工验收手续,保修期内不履行维修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4.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后因市政配套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

      5.违规预售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开发企业采取捏造或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囤积房源、哄抬价格、捂盘惜售等行为;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以认购、预定、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行为;未按规定将预售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

      6.未按消防审批建设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私自变更施工图纸,未按消防设计施工,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办理已建成项目消防验收;监督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消防设计方案要求施工建设。

      7.保障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非法转租、转借、空置、出售保障性住房以及故意拖欠租金,违规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8.房产中介市场不规范的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屋中

      介机构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保障性住房提供居间服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9.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排查全县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拖欠土地出让金、欠缴税款、规划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主体灭失、因债权债务关系被法院查封等各种原因导致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建立台账,查明原因,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明确时限,确保能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0.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限期缴纳拖欠土地出让金。

      11.未按规划审批建设的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私目变更规划设计,未按规划审批建设,擅自提高容积率,超面积建设,合同约定的设施配建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办理已建成项目规划验收;监督在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要求施工建设。

      12.欠缴税款的问题。由县税务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税款、拒不向购房业主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违规代收契税并长期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税务稽查,严格欠税管理。

      13.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由县公用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域内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滞后,环境卫生脏、乱、差;物业服务企业未备案、乱收费、服务不到位和设施老化等诸多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14.冬季供暖引发的突出问题。由县公用局负责全面排查我县冬季供热供暖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网站留言及群众集体信访上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逐个建立台账,明确化解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时逐项化解到位。

      15.虚假广告宣传,价格违法的问题。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宣传,违法宣传含有升值回报、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误导消费者信息的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违约、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未按规定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核准收费标准之外加价收取或变相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16.非法集资,偷逃税费的问题。由县公安局对群众报案和相关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移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一房多卖”、侵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偷逃税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四、化解整改时限1.全面排查及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

    篇二: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房地产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人口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业也快速发展,各地新建楼盘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也迎来了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的高发期,特别是近几年因城市征地拆迁、企业资金断链、物业管理不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涉及的问题纵横交错,纷繁复杂难处理,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给政府工作带来了严重压力和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征地拆迁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

      如我辖区的集贸后侧动迁问题,位于集贸后侧的口腔医院、大台北、旧砖楼、天然珠宝等四栋居民楼,于2011年动迁,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工程停滞,百余户回迁居民只能在外租房,现已形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二)项目管理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有本地开发企业建设的,也有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楼盘。从总体上来看,外地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比本地企业开发的要多,且规模要大,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也主要集中在外地企业开发的楼盘。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老百姓反映强烈,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三)物业管理问题。东昌街为我是老城区,多为弃管楼,近几年由社区推进成立物业自制,效果明显但难度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矛盾,因开发商在小区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低劣、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遗留问题,业主入住发现上述问题后对开发商产生不满情绪。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物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物业管理纠纷不断。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收费不透明、甚至乱收费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引发业主的不满,不肯交物业服务费。三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矛盾,部分小区业主为了自身利益利用公共用地乱搭乱建,侵占大部分业主利益,影响别的业主正常生活,业主网上投诉举报较多。四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之间矛

      盾,由于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有热情,但是处理问题较主观,程序不到位,没充分征求大部分业主意愿就决定处理方式,造成业主对业委会有意见和误解。

      (四)历史产权登记问题。此类问题属个案,主要是对产权登记的面积权属有争议,一般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但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个人上访。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时的登记工作比较粗放,登记程序和要件上存在瑕疵和错误。虽然是个案,但因时间久远,依据欠缺,处理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二、建议与对策

      (一)建议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处理问题的办法,为今后的管理和问题的处理总结经验。

      (二)建立房地产开发领域涉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为相关部门就相关问题协调沟通和全面掌握开发建设情况提供平台,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建议决策层要充分了解分析该领域的市场行情,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科学控制开发规模,重点考虑供需平衡关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可持续稳步发展;

      (四)要正确处理好优化发展环境与依法管理的关

      系。招商引资难度大,可以从政策上吸引外资,但不能放松对开发企业依法依规的管理;领导要重视、理解和支持部门对企业的依法管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要严把准入关和行政审批关,应坚决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的审批程序,防止项目证难办的现象再次发生。

      (五)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依法依归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一是从科学、长远的角度谋划建设用地储备工作,坚持净地出让,避免项目建设土地急用急征,缓解征、用土地压力,防止因征地进度影响建设进度的次生矛盾纠纷;二是结合以前征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土地征用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土地报批、群众摸底、拆迁安置、宣传发动等工作,应在正式开展征地拆迁之前做好谋划和统筹安排,要有“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思想”,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事先预防和解决;三是要坚决依法打击非法买卖土地,治理土地交易市场价格混乱现象,在土地交易市场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做到土地只能通过政府统一征用和交易,达到补偿标准一致的原则和目的,避免因补偿标准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物居民小区业管理。一是广泛收取民意,学*先进经验,找准管理的方向和办法。我区完善的房地产业起步较晚,成型

      完善的居民小区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物业管理的方法和经验也正是摸索阶段,很有必要通过学*交流、调查研究、社会听证等方法全面了解我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业主的期望和了解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找到科学的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水平,最终才能达到管好物业小区的目的;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措施。物业管理实际是一种社会管理活动,只靠一个部门去管理是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只有通过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才能有效的将物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虽然《物业管理条例》作出了规定,但在落实解决具体问题时多个部门都可以管,但结果是都没有去管。例如商业步行街,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城管、建设和房产部门都可以管,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结果都没管好,以致业主意见很大,经常上访或网上发帖请求处理。三是将物业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纳入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范畴,严把物业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管。小区建成入住后,业主经常反应下水管道破裂堵塞、门锁质量、路灯、监控设施质量等问题向物业服务公司反应,但这些问题应属前期建设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又不能解决,也不应由物业公司解决,造成业主就不肯缴物业管理费,经常发生矛盾冲突,以致物业公司撤出该小区。所以,建议在项目前期规划和规划验收时邀请物业管理部门一

      起规划和验收并签字认可,确保物业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保质保量的完成,预防后发矛盾纠纷。四是要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东昌区富通社区2018年5月24日

    篇三: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三摸排调研整体情况一市城区在建项目的大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严格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把控各施工项目部资金进出关口对项目工程款材料款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工程款的拨付基本做到由公司财务依据合同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直接发放或现场发放时领取人签字按手印等方式确保了工资及时发放到民工个人手上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大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储备了应急资金承诺

      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三、摸排调研整体情况(一)市城区在建项目的大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严格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把控各施工项目部资金进出关口,对项目工程款、材料款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工程款的拨付基本做到由公司财务依据合同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直接发放或现场发放时领取人签字按手印等方式,确保了工资及时发放到民工个人手上,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大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储备了应急资金,承诺

      及由此引发的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无法备案办证等一系列涉稳问题,我局对存在清欠维稳隐患的项目进行了汇总,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市城区建设领域涉稳项目汇总表》。

      (三)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累积了不少历史矛盾和问题,群众意见很大,信访不断。2016年,市政府又确定了市城区18个问题楼盘,经一年多来的努力工作,其中10个问题楼盘的主要问题得到基本解决,8个问题楼盘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未解决(其中嘉业紫和园、**小区、金城领域、宏泽佳园、美隆苑取得较大进展,盛唐四月天、南新公寓及富强花园等社区安置楼的问题处理无明显进展)。今年2月13日,*市长主持召开市城区问题楼盘协调处理调度会,对8个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进行了安排部署。市问题楼盘协调办前期已对以上8个问题楼盘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工程拖欠款的基本情况根据建设部调查,由于施工企业怕与业主闹翻,影响承接今后的工程,瞒报了一些数字,实际拖欠情况比上述数字更严重。其中拖欠重点:1.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占全部工程欠款的39.6%,由于资金不足,土建施工基本上靠施工企业垫资,并把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谋略,将大量的开发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2.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占全部工程拖款的26.7%,其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为追求形象工程急于开工,结

      果无法支付工程款。3.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资金相对短缺,再加上受“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社会风气的影响,更加剧了拖欠工程款的欲望和动力。被拖欠的主要对象、受害者是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占全部工程拖欠款的58.2%,有一些欠款的帐龄在十年以上,己很难讨回欠款。

      二、拖欠施工款的主要理由房地产开发商是主要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他们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往往借助建设施工企业的激励竞争,对建设施工企业提出“带资、垫资”施工或自备“材料”施工等种种不合理要求。所谓垫资、带资是指投资者即业主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到工程的一定部位,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保证金。

      而建设施工企业为了得到项目,往往在合同中容忍开发商的种种不合理要求和条款的存在,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开发商往往又以多种理由拖欠工程款:1.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在施工企业完成项目施工后,开发商往往以各种“质量”问题为借口,拖欠施工款。而这些质量问题除一部分是因施工企业造成以外,多数是设计单位的设计问题和房地产商的选材等问题造成的。由此可见,前一类问题可以在及时解决后得到工程施工款,而后一类问题则不能按时交付工程款。2.通过延长审计时间拖欠工程款根据房地产开发的现行做法,建设工程的审计由

      开发商聘请审计事务所对施工项目进行审计,因此开发商在建设施工企业完成项目施工时,往往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延长项目审计时间,或在审计时找出种种不是问题的问题进行纠缠,从而最终通过延长审计时间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3.利用保证金来拖欠工程款当今房地产建设中的惯例是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的l一3%作为维修保证金,按合同规定此项维修保证金应在开发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及时退还,但事实上开发商往往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并用施工后遗症问题为理由扣压保证金,使施工企业的保证金的收回不能有一个保证。4.以参建新项目为由拖欠工程款一般而言,开发商所选择的施工企业往往是有较长期的合作时间,所以开发商往往以参建新项目为条件来拖欠已竣工房地产项目工程款,而建设施工企业为了得到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只能将应得工程款拖延支付。

      (二)建筑用人单位(或包工头)称工程发包方没有及时拨款或拨款不到位。有些大型工程经层层转包,工程款已经到位,但中间转包单位将钱滞留或是克扣、挪用,以致最底层民工无法拿到工资。工程发包方借口工程质量问题故意拖延下拨资金。基层包工头借口种种原因不发工资或将资金私吞逃匿。

      (三)房地产项目涉稳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买房后甚至入住后长期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等问题,业主住不安宁。具

      体有如下表现:1、超规划建设,尤其是超规划容积率建设,涉及规划部门

      的认定、处理等问题。**方美景二期、德山生活湾、**花苑、君香公寓等。

      2、项目建一部分留一部分,致使项目不完整,配套不完善,无法通过验收。如舒博园、美隆苑、豪丽苑、中德时代广场等。或规划部门虽对已建成部分作出验收通过处理,但该拆的未拆,该建的未建,如金城领域、金陵大厦等。

      3、开发企业大量欠税,不能为业主开具不动产发票;欠报建规费和服务收费,无法正常通过联合验收。如鸿升花园、沙港花园、东方美景二期、蓝湖郡、**花苑、中德时代广场等。4、开发企业与施工方因工程款扯皮或诉讼,致使施工方不提供建设施工资料,住建部门无法出具质量安全验收报告。如凯特国际、**小区、东方美景二期、盛唐四月天、美隆苑等。5、无物业管理用房或物业管理用房不足,绿化、道路、消防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如**花苑、东方美景二期、舒博园等。6、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土地使用等报建手续不全或根本就是违法建筑。如南欣公寓、新光社区安置楼、富强社区公寓楼、三岔路社区公寓楼等。7、企业项目欠债过多,诉讼多,商品房被法院大量查封,

      致使项目内小区无法正常运营。如盛唐四月天。8、开发企业因各种原因,拒不履行办证义务。如五强花

      园、凯特国际、军安小区、**小区等。9、开发企业高息民间借贷、一房多卖、一房多抵,诉讼

      多、麻烦多,难以继续施工。如嘉业·紫和园、御泽园、香山一品、金地名苑、君香公寓、蓝湖郡等。

      10、施工质量差,保修不及时。如望江名苑、都市捷座等。

      (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外部环境分析和内部关系分析来阐述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

      1.从外部环境分析(l)建筑市场的法制不健全我国对支付工程款虽在《建筑法》有明确规定,后在《合同法》

      (2)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工程担保制度远未建立,业主与施工企业的信用意识均不强,“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在建筑市场的实际运行中很难贯彻。相反“拖欠有理,拖欠有利”风气盛行,受利益的驱动和诱导,一些业主把拖欠工程款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甚至于恶意拖欠。

      (3)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目前,建筑市场供过于求,出现了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许多开发商利用这个现状,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附加一些不平等条款,致使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初期即处于非常不利的弱势地位,甚至陷入难以回避的合理“陷阱”。不少企业,明知有“陷阱”也要签合同,因不接工程要等死,接了工程虽然可能会拖死,但总有一线生机。此外,一些施工企业合同意识不强或签订的合同不严谨,往往因工程质量、工期等问题造成双方扯皮,致使工程款迟迟不能结算。2.从内部关系分析(1)开发商经营不佳开发商虽然在项目开工明确有必要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但项目建设中或竣工后因开发商自身企业经营不佳造成资金紧缺而引发的施工款拖欠。

      (2)开发商盲目追求发展规模开发商不顾经济实力盲目发展,一味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承包,致使银行对施工企业的贷款转化为开发商项目资金,不仅增加了金融风险,而且一旦国家

      宏观调控,银行紧缩银根或者商品房销售不畅,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将首当其冲。

      (3)竞争加剧后开发商为降低融资成本在房地产项目和开发商在项目建设时因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为降低融资成本而以种种借口拖欠建设施工企业的施工款。

      (4)建设施工企业重组和法人变更后引起近年来,施工企业因深化改革造成的企业重组和法人变更的情况不断出现,虽然这并不影响开发项目的正常建设施工,但开发商往往以此为理由拖欠施工款。

      (5)开发商注册资金以及银行贷款不到位五、对策及建议(一)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1)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2)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3)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三、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1)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的工作人员和基层工会组织设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

      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报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2)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

      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4)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四、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1)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

      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2)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

      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1)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加强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2)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1)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2)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3)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农民工组织化进程。鼓励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不断扩大自有工人队伍。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

      (4)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

      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

      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七、加强组织领导(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

      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健全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2)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

      式。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公布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4)加强法治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在总结相关行业有效做法和各地经验基础上,加快工资支付保障相关立法,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五、具体工作安排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一)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确定2017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重点,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清欠工作目标。集中力量清理政府拖欠项目,认真查找项目拖欠原因,提出清欠措施。继续大力清理社会项目拖欠,督促债权债务双方限期结算,签订还款合同并按期还款,强化工程款支付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对资金不落实的建设单位,不发放施工许可证。逐步

      将清欠工作重心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研究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住建局负责)(二)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划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研究建立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人社局负责)(三)加快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杜绝包工头非法用工行为。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范建筑劳务市场,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全面实施《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承包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务企业。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加快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房管局负责)(四)研究制定建筑业劳动定额行业标准。建立建筑业人工工资标准的测定与发布制度,指导各地建设部门及时发布建筑业劳动定额标准。研究建立建筑业人工工资标准按工种岗位进行测算和发布的办法。(人社局负责)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一)全面推进建筑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制定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将农民工作业和生活环境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力争用2到3年的时间,使一级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现场优良率达到100%,二级和三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达到80%和60%。(质安处负责)(二)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督促企业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建质[2006]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94号),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质安处负责)(三)加快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拨付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设施建设费用。制定《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服装配备及使用标准》,督促施工企业为农民工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农民工生产作业安全。(质安处负责)(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

      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制定《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全面推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质安处负责)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一)继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根据各地农村劳动力输出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批建筑劳务基地,积极争取阳光工程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劳务基地建设,扩大阳光工程培训规模。引导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快培育建筑劳务输出品牌。(人社局负责)(二)充分发挥建筑施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举办农民工学校,采取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灵活多样培训方式,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会同劳动保障等部门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人社局负责)(三)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修订建设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规范,改进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总结推广依托施工现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方法。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工作,降低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减轻农民工负担。(人社局负责)(四)建立建筑业关键工种就业准入制度。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键工种,制定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具体办法。制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规范职业准入管理工作。(人社局负责)四、依法将农

      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一)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明确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规范工伤认定和保险赔付程序,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质安处负责)(二)完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会同中国保监会制定《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措施。(质安处负责)五、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三)改进城乡规划人口分析预测方法,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人口统计范围。充分考虑农民工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对农民工居住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地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力度,逐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功能。(规划局负责)(四)加快“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推广**等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经验。指导大城市制定“城中村”环境治理规划。加快“城中村”供水、排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制止私搭乱建。将“城中村”环境治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和人居环境奖评比办法,增加“城中村”环境治理考核指标。(住建局负责)(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农民工租赁的房屋和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必须符合住宅安全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维护租赁房

      屋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研究建立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房管局负责)(六)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总结推广**等地的经验,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落实《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房管局负责)六、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一)指导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与实施计划。根据农村人口和村庄数量变化状况,指导地方政府确定未来十至十五年的村庄空间布局,制定村庄整治布局规划。公布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总结推广江西等地村庄整治经验,指导各地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与实施计划。(村镇科负责)(二)组织开展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村庄进行村庄整治试点,探索制定村庄整治规划方法和实施方式,研究提出村民参与村庄整治的具体办法。(村镇科负责)(三)研究推广村庄整治的先进适用技术。以节能省地住宅、村庄内部道路、供排水设施、垃圾集中堆放与处理、新能源应用等为重点,开发并公布村庄整治的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地方建设部门和科研单位编制农村住房设计标准图集。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下乡服务活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科技局负责)(四)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配合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探索建立政府支持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民积累相结合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机制。(财政局负责)七、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一)充分发挥规划对小城镇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抓紧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地方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集镇村庄建设规划,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规划局负责)(二)完善村镇规划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方法》的前期研究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的指导意见》。编制《村镇环境保护规划规范》等技术标准,提高村镇规划编制质量。(规划局负责)(三)继续推进全国重点小城镇建设。配合国家开发银行,继续加强对全国重点小城镇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居住。会同国家旅游局组织国家级“旅游村镇”评选工作,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旅游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村镇科负责)八、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改进农民工工作(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城乡规划法》、《建筑法》修订工作。总结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经验,纳入《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法委、规划局、建筑科、质安处负责)(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配合宣传部等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

      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农民工政策,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负责)(六)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指导地方建设行政部门开展城乡规划、农民工培训和权益保护、村庄整治、“城中村”整治、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建设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人社局负责)(七)组织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技能培训、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监察支队负责)本文来自****

    篇四: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年月日篇二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洪江市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密切迅速地开展宣传和部署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下达到我局后我局*组及时召开了局*组会议按照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洪江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

      篇一:《房地产专项整治总结》篇一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根据国土资函[]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部署。

      对清理整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局、市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

      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用地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印

      发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土资函〔〕号),对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目

      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部署,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我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形成

      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培训和

      宣传。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省政府关于房地产用地专

      项整治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此次

      专项整顿工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地对房地产开发

      商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举报;三是做好对房地产商和房屋产权

      单位的宣传,使之明晓意义,掌握政策,做到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

      在全市营造出一个理解、支持、参与和促进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整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严

      格把关,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一些违法用地由于

      前后时间跨度长,因此,我们本着既考虑历史,又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对不同时期、不同

      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违法用地及交易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我局根据违法占用土地的用

      途、位置的差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并通过采取降低完善手续门槛、加

      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提高了违法占地案件处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

      范市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

      设,依法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土地非法转让和

      房地产非法交易,保障了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

      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地价管理、优化企业投资用地环境、严格规范土

      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大了土地市场管理的力度。

      (二)对土地使用审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增派人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

      中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和受理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等业务,实行受理和办理业务相分离,规

      定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开通了行风热线,增强了

      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加大招标拍

      卖土地力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对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

      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认真做好土

      地储备工作。市及各市区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土地储备工作,为强化

      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打好基础。

      年月日篇二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洪江市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密切迅速地开展宣传和部署《怀化市治理房地

      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下达到我局后,我局*组及时召开了局*组会

      议,按照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洪江市治理房地

      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

      作目标和职责。我们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大会,认真传达和学*了中央、

      省、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就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动员

      和部署,对全体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牵

      头工作的落实,并对各部门、各单位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任务书。

      由此,全面启动了洪江市房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二、深入细致地进

      行问题排查

      我们按照《怀化市

      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将排查的任务分

      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并制订了工作措施。

      我们还积极配合市

      房产局、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开

      发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拆迁补偿、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及权属登记等违规问题进

      行了摸底排查。三、疏密不漏地进行自纠整改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的同时,我们加大日常的稽查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实,找出问题根源,及时纠正整改。四、严格监督检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我们公布了专项治理

      举报电话,拓宽

      了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

      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

      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堵塞制度上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

      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这一次在全国范围

      内开展的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于建设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很

      大的推动作用。通过一个阶段的自查自纠,我们发现和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但是,工程建

      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个漫长的整治、疏理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

      杂的系统工程,需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是有的工作因部门职能交叉,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使专项治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

      走过场。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源之一在于无效监督或监督不力。如同级监督问题,纪检监察如

      何实现业务同期监察问题。五、下一步打算及主要措施在自查自纠工作基

      础上,下一阶段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我局将按照省建设厅和郴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

      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

      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的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

      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

      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做到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

      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

      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

      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

      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涉房产领域矛盾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三)进一步加强

      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

      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

      的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

      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

      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

      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

      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篇三灵璧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灵璧

      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违法违

      规用地行为,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房地产用地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一、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一)工作目标。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

      发现并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证房地产用地及时开

      发利用。(二)专项整治重点。本次重点整治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

      违规供应土地

      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不规范供应房地产用地,合

      同和划拨决定书重要条款缺失,对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

      二、摸清专项整治

      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严格依法清理查处

      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是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签订出让合同和划拨

      决定书,尚未竣工、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

      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具体内容包括

      (一)别墅用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售在建、尚未开工的别墅类房地

      产开发项目的情况,包括宗数、土地面积、土地供应时间等。

      (二)囤地和闲置

      土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到期尚未开工、延期竣工房地产情况,包括宗

      数、土地总面积等;已处置但尚未收回闲置土地的原因,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闲置原因、

      处置方式等。

      (三)违法违规转

      让、炒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让用地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

      (四)保障性住房

      用地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清理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转让的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

      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约改变用途的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

      三、房地产用地专

      项整治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理合同,{涉房产领域矛盾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摸清情况。在2010年3月31日前,我局结合出让合同清理工作,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

      监管系统中的“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模块”完成数据录入上传、分类统计、掌握情况。

      专项清理数据出来

      后,县局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认真开展整治。4月初,已将方案

      及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二)明确标准,

      严肃查处。全面分析房地产开发利用情

      况,于2010年4月5日填写统计表报市局汇总。同时,按照政府批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别墅、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问题分类进行严肃查处,对非企

      业原因造成的难以查处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措施。5月15日、6月15日、7月15日前,

      逐月将每一宗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情况报市局汇总。

      2010年4月7日,

      已经将统计表收集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厅土地利用科;在5月底、6月底,逐月收集汇总上报

      的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情况上报市局土地利用科。

      (三)及时总结,

      完善制度。6月中旬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对本次整治工作中,在用地合同签订不规范、违

      反政策供应土地、对土地利用监管不到位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不到位、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严肃按照部34号文件要求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相关问题纠正和处理完毕后,要上

      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后不再重复处理。因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防止企业闲置土地、

      囤地炒地,有效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在房地产用地专项

      整治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不

      落实的地方,县局将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

      究制度。对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高发的地方,实行专项督办验收。

      四、针对专项整治的有关问题,具体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

      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房地产用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下,与合同清理工作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突出重点、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对工作中遇到

      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二)认真整改纠

      正,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及时梳理和发现案件

      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清理出的合同内容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按照部国土资发〔2010〕

      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用地合同条款,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保障性为主的住房建设用地。

      通过此次房地产用

      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房地产用地

      的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各种囤地炒地、擅自改变用途等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营造一个健全的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督市场。灵璧县国土资源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篇四洞头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洞头篇二:《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洪江市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密切迅速地开展宣传和部署

      《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下达到我局后,我局*组及时召开了局*组会议,按照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洪江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我们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大会,认真传达和学*了中央、省、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就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对全体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牵头工作的落实,并对各部门、各单位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任务书。由此,全面启动了洪江市房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二、深入细致地进行问题排查

      我们按照《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

      实排查工作责任,将排查的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并制订了工作措施。

      我们还积极配合市房产局、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拆迁补偿、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及权属登记等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

      三、疏密不漏地进行自纠整改

      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的同时,我们加大日常的稽查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实,找出问题根源,及时纠正整改。

      四、严格监督检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我们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拓宽了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堵塞制度上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这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对于建设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过一个阶段的自查自纠,我们发现和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但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个漫长的整治、疏理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

      是有的工作因部门职能交叉,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使专项治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

      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源之一在于无效监督或监督不力。如同级监督问题,纪检监察如何实现业务同期监察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及主要措施

      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下一阶段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我局将按照省建设厅和郴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的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综合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综合调解促进社会稳定,开辟了新的调解领域,努力防止纠纷激化;继续加大了《人民调解法》的学*和宣传力度,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年”活动,提高了大排查、大调处

      工作能力。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344件,调解成功2331件,成功率达到

      99%以上。调解群体性矛盾纠纷120件,调解成功119件;调解涉访纠纷38

      件,调解成功36件;预防矛盾纠纷528件;避免个人上访86件,防止

      群体访2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2件。

      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

      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我局结合管局实际,制定下发了《红**管理局

      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各农场接到《方案》后立即行动起来,

      积极向农场分管相关工作

      的**领导汇报,并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了开展活动的方案,扎实有效的开展

      了此项活动。

      今年我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土地承

      包费提高、抢种土地、劳动纠纷等问题上,今年全局集中排查26次,共排查

      出纠纷1810件,全部得到了化解。各农场基层调委会把土地承包纠纷问

      题放到了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春耕前都召开了由全场各管理区、作业站

      调解员参加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会议,部署土地承包纠纷大排查工作,在全局

      形成了纠纷排查组织网络体系,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篇四:《对经济领域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对经济领域矛盾纠纷进行集中

      排查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接到《关于切实防范因经济利益引发极端“维权”行为和案(事)件的通知》后,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对经济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人、化解时限,能近期化解的要求做好春节前化解,化解有困难的经济纠纷案件,帮助群众维护其正当利益,并做好民意的疏导工作。

      通过大排查,杨桥殿镇辖区内发现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郭友伦等30余名云南及四川籍农民工在杨桥滨鸿砖厂做工,从14年8月至今都未发工资,欠薪水30余万。目前杨桥殿镇已经和郭友伦取得了联系,协助其做好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2015年2月11日

      篇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报》

      ***************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

      ********

      根据全国、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梳理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连续数年没有发生一起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认真组织学*了全国、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以构建和谐****为目标,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和“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制定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局、局属各公司和机关各处室、职工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多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局无盲点覆盖。

      二是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

      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公司明确责任分工,分部门、分阶段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要求各部门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典型经验。

      三是严格查究。强化各部门考核工作。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区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三、认真细致排查,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权。一是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和范围。对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可能存在较大意见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历史遗留的局家属房房产证问题集中排查,召开住房职工代表座谈

      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制定出职工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对其它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梳理排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二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分部门内部排查、局统一排查两个层次,并建立定期上报排查化解台帐制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各部门排查和局统一排查,针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方案措施,进一步开拓思路,大胆探索,找差补缺,取长补短,为建设和谐****,确保一方平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年**月**日

      篇六:《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总结》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厅和平顶山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国土资源

      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融入国土资源的各项管理工作之中,现将有关开展此项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方案周密、行动迅速,全面展开排查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继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一是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全市排查整改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排查整改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要求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组织上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建立和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排查整改工作,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涉房产领域矛盾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五: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四篇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1今年以来,区住建局*组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有关要求,狠抓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整治工作,做到宣传工作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防范认识到位,防控风险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压实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住建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管领导强化调度,相关科室人员具体抓落实。通过网络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住建领域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设立24小时线索举报电话、举报地址,确保举报渠道通畅。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防范认识到位。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小区物业进行现场走访,采取“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体系,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发布网络平台宣传报道2篇,走访小区***个,悬挂横幅70条,张贴海报500余份,印发各类宣传品4000余份。三是强化督导整治,防控风险到位。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做好涉稳防控风险预判,区住建局要求企业必须履行主体责任,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消除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的隐患,一旦发现苗头,立即督办盯办,统筹做好受害老人资金清退等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确保风险化解整治到位。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2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包头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高新区住建局认真开展房地产领域养老服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一、认真排查、落实到位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新区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遏制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高新区住建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暂未发现房地产领域涉诈问题。二、积极宣传、全员出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进一步规范*高新区房地产行业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高新区住建局要求全区房地产行业规范广告宣传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开发房地产违规建设涉诈项目。坚决抵制在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坚决抵制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坚决抵制以预售房屋的形式诱骗老年人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的行为。此外,该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大厅、门店显著位置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三、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有力行动。*高新区住建局在本次专项行动

      中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3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房产科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养老钱袋子”为主题开展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养老钱”,捂紧“钱袋子”。通过整治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在宣传和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以房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以及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的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大厅显著位置张贴“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方式。切实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资料200余份、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横幅10条、张贴海报8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进行线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预防养老诈骗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4

      为扎实开展我市商品房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市房产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委平安江苏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委平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要求,展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

      一、迅速部署,制定方案根据4月26日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房产系统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节点。*月*日省住建厅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会后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商品房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房市〔2022〕*号),切实做好商品房领域防诈反诈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拟定“坚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铁腕守护人民财产安全”、“全民动员让养老诈骗无可乘之隙”、“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老年人员合法权益”等11条推荐防诈反诈标语、“养老防诈指南”、公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路径,并在全市各房产交易登记大厅、开发企业售楼现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共宣传栏、*展架、易拉宝等形式张贴和宣传,营造防诈反诈氛围。三、现场调研,深入排查初步梳理全市商品房项目中涉及老年公寓、托老所、小区养老用房共计***个,逐一排查是否涉及养老虚假宣传风险隐患。省住建厅范信芳副厅长于5月20日,对我市打击整治商品房领域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充分肯定了现场抽查的售楼处张贴“养老反诈标语”等宣传提示情况,要求我局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力求取得实效。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平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开展商品房销售领域养老

      涉诈打击整治工作,加大重点涉稳项目的排查和动态监管,积极防范市场风险,稳妥处置化解房地产市场领域各类突出矛盾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篇六: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住房项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吉州区汇丰御园项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汇丰御园项目于2021年启动建设,整个小区商品房共3090套(其中A区870套,B区935套,C区519套,D区766套)。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A区未完工无法交房,B、C、D区虽已交房但无法办证,导致业主群体性上访事件频发,2021年被省委巡视组列入逾期未交房办证重点问题楼盘,今年6月全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解决该问题。对此,吉州区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汇丰御园项目工作方案,组建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项目工作组,以及案件侦控、破产清算、建设推进、销售办证、综合维稳5个专项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门处理项目遗留问题。7月8日,吉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开发商—**_*(以下简称***)破产重整,并确定了破产管理人。二是积极推进办证。组织人员对汇丰御园业主的基础信息资料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建立详细台账,实行分类处置。核实了2464户已备案业主信息。对B、C区442户已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物价调节基金、产权登记费但被开发商挪作他用的业主,进行了核实并公示;对B区已备案的业主信息进行了公示,***开展登记建档,***开辟绿色通道,启动B区不动产税票开具工作,做好办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意B、C、D区办理人防验收。三是全面清查资产。经详细核查,汇丰御园小区住宅商品房共3090套,其中已销售备案2464套,未备案626套(有468套为抵押房,158套为未备案未抵押房)。158套未备案未抵押房某某7000元〖鄹癫馑悖奂劭钤?.3亿元;A区未销售未抵押车位399个,按7万元/个价格测算,车位款约2793万元,两项共计亿元。债权申报方面,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接收债权申报120余某某,申报金额预计突破10亿元。同时,对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依法

      依规对***相关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四是有序推动复工。聘请了专业工程造价和质量鉴定机构,测算复工续建所

      需资金约为亿元,锁定了项目工程量,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测,为后续复工续建打下了坚实基础。鉴于当前资金缺口较大,为尽快推动A区复工,我区主动担当,决定通过*_**向***管理人借支4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借出资金列入项目破产重整共益性债务,在资产变现资金中优先清偿;资金进入管理人监管账户,按施工进度予以支付,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由于开发商未及时支付工程款,2021年8月原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开发商解除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和原总承包单位多次沟通,对方不愿意再继续承包该项目,区委、区政府已决定更换项目总承包单位。目前项目已挂网招标,预计10月中旬启动复工续建。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为方便与业主的沟通联系,组织推选了11名业主代表,每周向业主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并发布了《致汇丰御园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充分展示市、区解决汇丰御园有关问题的决心和信心。针对部分迫切要求复工的A区业主和情绪较为激烈的业主,工作组定期进行走访和疏导,通报最新工作情况。针对上访的业主,每次均由区领导直接接待,有效化解了问题矛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证办理困难。由于汇丰御园项目拖欠税款4000余万元,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目前,汇丰御园项目可开具已建成的B、C、D区部分税票,待3个区的房屋验收完成后,即可办理部分房产证,剩余房屋需补缴欠税才能办理房产证。此外,开发商***先期收取了442户业主的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770余万元,并已挪作他用,业主均表示不可能重复缴纳这些款项,造成这部分业主办证困难。二是项目验收较难。由于项目原总承包单位—歌山***与开发商—***解除了施工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汇丰御园项目需更换总承包单位。但更换总承包单位后,项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存在工程质量追溯、新旧总承包单位资料交接等问题,***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三是资金压力较大。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预算,复工续建所需资金约亿元(其中A区土建5400万元,市政1480万元,A区供水、电、气1830万元,五方责任主体监理、设计、检测等费用610万元,C、D区消防490余万元,A、B、C、D区地下室500万元)。当前汇丰御园项目破产重整程序已启动,项目所

      欠税款只能依法依规通过申报债权(已缴税9000万元,仍欠税4000余万元)由法院依据《破产法》进行清偿,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预计将突破10亿元,资金成为阻碍重整工作的最大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吉州区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依法依规、稳定可控、处置有序的要求,一手抓稳控、一手抓处置,有序有力有效化解项目遗留问题。一是全力推进后续工程建设。按照依法依规、保质保量的原则,尽快启动汇丰御园项目建设,力争C、D区消防工程2021年年底前完成建设,A区主体工程、市政工程、地下室完善工程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工,A区3#楼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分期分批向购房业主交房。二是全力解决债权债务问题。计划召开汇丰御园项目第一次债权人大会,通报破产重整工作进展、债权登记情况及资产评估情况。同时,将依法依规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实审计,出台招募计划书,招募投资人,妥善解决好债权债务纠纷。三是全力推动产证办理工作。按照不漏办一户、不错办一户的原则,抓紧推进房产证办理,力争2021年底前全面启动B、C、D区房屋办证,A区在完成建设和验收后,将第一时间启动办证工作。四是全力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加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疏导劝诫工作力度,推动更多业主理解和支持工作。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管控,紧盯重点人员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四、几点建议由于区级无工程验收、房屋办证等权限,恳请市政府高位推动,协调解决以下问题:1.恳请尽快进行项目验收。汇丰御园情况复杂,分区较多,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存在验收资料缺失较多、验收经费筹措较难等问题,尤其是C、D区消防设施还未建好,***、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项目验收时一线指导,对涉及消防工程、更换总承包等问题,按照“政府承诺、容缺办理”的原则,尽快完成汇丰御园项目房屋验收。2.恳请尽快办理房屋产证。针对开发商欠税无法开具税票,造成正常备案的业主无法办证的问题,***、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参照其他破产项目的做法,开

      辟办证绿色通道,明确由***破产重整管理人开具《汇丰御园小区欠缴营业税正常备案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证明》,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交易中心凭此证明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同时,***对先期缴纳了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的442户业主,由***破产重整管理人开具《汇丰御园小区业主已缴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的证明》,不动产中心凭此证明为业主办理产权证。

    篇七: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置化解情况汇报

      [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

      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房地产常见问题

      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人口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业也快速发展,各地新建楼盘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也迎来了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的高发期,特别是近几年因城市征地拆迁、企业资金断链、物业管理不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涉及的问题纵横交错,纷繁复杂难处理,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给政府工作带来了严重压力和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该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细分起来种类很多,原因也较多,归纳起来,笔者认为对社会影响较大、且处理难度较高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征地拆迁问题。从2003年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开始至今,新晃县主要经历了教师新村、柏树林食品工业园、前锋工业园、八江口温泉、金橘佳苑、梅林春天、320国道改造、城东物流中心、城北风光带、沙湾滨水新区、舞水外滩等

      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难易程度呈如下趋势:商业建设征地比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地难;

      交通便利地域征地比交通不便地域征地难;征收房屋、熟地、农田比山地难。从个案来看: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和柏树林食品工业园建设征地是最难的,这2个项目本人都经历参加过,征地难的主要原因各有不同。高速公路征地一开始老百姓还是理解支持的,但为什么后来征地难到了由市领导亲自出面,出动武警公安、政府干部几百号人现场强征的局面呢?其主要原因是征地标准不一致,与紧临的贵州省各是一个价(贵州是1.2万元/亩,新晃才0.6万元/亩),出现大规模阻工后政府向百姓承诺补足后事件才得以平息。柏树林征地前后经过了近6年时间,期间出现了多次上访和2此较大规模的阻工事件。

      综其原因主要是:1、私自买卖土地严重,同等地块价格比政府征地的补偿价格高出许多,造成补偿标准不一致,百姓怨气大;

      2、受高速公路征地影响,百姓内心存着“不闹不得,多闹多得”的心理;

      3、所征地块是地处城郊且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良田,产值或经济收入都很高,被征地户土地被征用后半数人完全失去土地,生活上失去保障,建房失去了宅基地,而当时政府暂时

      只能在口头上承诺今后解决,但事实上至今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

      4、征地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征地时间拉得过长,滋生的其他问题不断涌现。5、私下买卖土地严重,土地市场价格不一是征地难的重要因素;

      6、政府统筹安排,准确谋划是完成征拆工作的有力保障。综合上述情况得出的结论是:关系国家大事、老百姓长远利益的项目是能够理解支持的;

      确保百姓的利益和生活保障是解决征地问题的关键。(二)项目管理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新晃

      县成规模商品房开发建设起步较晚,约从2000年开始,每年都有商品房推出销售,有本地开发企业建设的,也有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楼盘。从总体上来看,外地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比本地企业开发的要多,且规模要大,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也主要集中在外地企业开发的楼盘。目前,金都苑、金城家园、教师新村、鸿森佳苑、金橘佳苑都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遗留问题,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老百姓反映强烈,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从调查收集的情况显示,不能办证主要问题是:1、欠缴税费;

      2、土地总证和规划验收未办理;

      3、因当时的优费政策未兑现(例如:金都苑、金城家园),企业就不愿主动去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部门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和跟踪管理不到位。例如:税费欠缴问题,税务部门应该加大催缴力度,应督促企业按期缴纳税费,不按期缴纳的,应根据税法予以及时处理,但60县庆的一些老项目至今还欠缴税费而没有得到相应处罚;

      再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领导签字批示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在建项目存在隐患。新晃县目前在建的大楼盘有晃山新城、水岸龙腾、山河御花园、舞水星城,开发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今年通过多次走访调研,商品房销售市场相比前几年明显萎缩,特别是电梯房受鸿森佳苑的影响,销售压力更大(山河御花园于去年8月份办理了预售许可,至今才卖出了约70套房,每月约销售5套)。房屋销售的压力意味着开发商资金回笼周转的压力增大,政府应提高警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以防教师新村因资金断链造成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现象的再次发生。

      (三)物业管理问题。目前,×县成型小区26个,其中已建成规模较大的小区有金×佳苑、梅×春天、教×新村、商业步行街等4个,在建规模较大小区有晃×新城、山×御花园、水岸龙腾等5个。从调查情况来看,仅有2个小区聘请了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小区管理,教×新村、金×佳苑、金×步行街等小区采取居民自治管理的模式,甚至还有个别小区没有实行任何方式的物业管理。存在的物业管理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矛盾,因开发商在小区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低劣、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遗留问题,业主入住发现上述问题后对开发商产生不满情绪。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物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物业管理纠纷不断。有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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