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适用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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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适用于篇一
建议:修改年终奖计税方法
钱锋认为,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那么速算扣除数应该减12次,而不是只减一次。减一次速算扣除数造成的后果,就是会产生多拿几元奖金却要多缴数千甚至数万元税收的不合理结果,也就是说,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后收入反而低了。这样不能体现纳税的公平性。
为此,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采用新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月计税,正确的算法是先计算每月的纳税额,再乘以12,得出年终奖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举例来说,甲年终奖为18000元,应纳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终奖为18012元,乙应纳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资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个方案是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方法计税。建议在企事业单位第二年一月发去年年终奖时,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的方法进行计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计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终奖 )/12,根据去年月均计税收入计算得出去年月均应纳税额,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年终奖纳税额:年终奖纳税额=去年月均应纳税额×12–已纳税额。
问题一:
对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却不同
钱锋表示,目前年终奖计税方法对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群体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元,年终奖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纳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却要缴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终奖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应纳税1045元。乙每月应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纳税540元,乙少纳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纳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纳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纳税145×6=870元。虽然甲乙两人的年度收入一样,乙却要多缴870元税。
问题二:
计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钱多交1155元税
钱锋表示,出现“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怪现状,需要从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主要是目前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不够合理。他还举了几个例子:
例1:甲的年终奖18000元,因为18000/12=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3%,所以应纳税18000×3%-0=540元,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终奖是18001元,因为18001/12大于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10%,所以应纳税18001×10%-105=1695.1元,实际收入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终奖660000元,其应纳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终奖是660001元,其应纳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万余元
议案适用于篇二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
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两会上,政协与人大诸多提案议案均围绕城镇化土地市场发展,许多已经分配到各个部委及相关部门推进协商。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民革中央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编号为030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化”的提案,是今年两会国土资源部重点督办的两个提案之一。
本报获得的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了解,民革中央认为,农村闲置的住房和土地既是巨大的发展资源,也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所以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方法和途径。
提案认为,要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通过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既令农民获益,又能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此,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事实上,国土部正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已经几易其稿,争取尽快出台,形成在国家层面可以操作的政策意见。
地方多路探索
除广东省3月1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规划》之外,多地也在规划政策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作出了诸多探索。
就在1月底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提出,**年北京将推动集体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因地制宜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让农民共享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而就在1月18日,深圳宣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此举是国土资源部批准深圳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创新成果。
深圳市将原农村建设用地公开挂牌,是国内第一次让农民土地直面公开市场,这也意味着以政府作为一级土地单一出让主体的模式被打破。
据本报了解,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就地方试点形成的模式、经验进行总结。在此之前,经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批准,安徽芜湖,江苏苏州、昆山,广东深圳等地相继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上述提案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从目前各地情况看,已有10个省份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应的集体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的捷径:一是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二是逐步完善集体土地的产权权能;其他更重要是要推动实现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强化土地产权保护管理。
议案适用于篇三
**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周转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短融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根据目前市场利率水平,本次短融券的预计年综合融资成本在×%左右低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成本,预计每亿元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万元。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裁在有效发行额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每一次发行的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并签署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四日
议案适用于篇四
*的**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我市森林生态环境质量虽与周边县(市、区)相比总体上要好些,但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质量下降,生态环境退化问题已凸显,对我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不利影响。主要体现有如下六个方面问题:
一是社会破坏森林植被问题突出。火烧山、盗伐林木、造林炼山、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的发生,危害了我市的森林植被安全,造成水土流失。
二是农民群众消耗森林资源问题突出。据有关部门测算,全市3.5万户农户大部分使用薪材做燃料,户平均年烧柴5-6吨,累计年消耗薪材15万吨以上。加上烤烟、茶叶加工、餐饮业用柴等,全市年用柴消耗森林资源达20万立方米。且大部分薪材都是阔叶树幼林。
三是加工企业消耗森林资源问题突出。虽然我市工业耗材与往年比较,有较大减少,近年每年林业部门采伐指标在缩减,但全市现仍有2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同时还有几十家作坊式的锯板厂,这些企业都在大量消耗森林资源,每年仅消耗阔叶树原木就达1万多立方米。有的加工企业业主受利益驱动,非法收购木材。此外,我市周边地区新上了较多的木制品生产企业,也对我市森林资源保护造成严重影响。
四是生产行为破坏森林生态问题突出。竹山垦复、竹林扩鞭采伐竹林中的林木,人为破坏了森林多样性环境;生产食用菌、烧炭砍伐阔叶林问题仍有发生,直接破坏森林资源。此外,非法开发茶山、果山,砍伐茶果山中的林木等问题仍禁而不绝,造成森林生态的破坏。
五是非法开矿破坏森林植被问题突出。近段时间,一些人员假借探矿名义,未经任何环评等手续,在我市乡村到处随意开挖山体,并将弃石、弃土随意丢弃,有的甚至倾倒入河道,造成对森林植被、山体和河道的破坏,并造成环境污染。
六是群众不积极保护生态林问题突出。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由于禁止经营活动,林农从中受益明显减少。国家对生态公益林实行补偿政策,但由于受财力限制,目前补偿实际是管护性的补助,省上每亩每年补偿只有5.5元,与实际产生价值相差十几倍,林农得不到有效补偿,对林地划为生态林反应强烈,甚至出现抵触情绪。
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存在,客观反映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上更高水平。为此建议:
1、努力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运用各种形式、渠道,广泛宣传《森林法》等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让我市人民充分认识到保护好森林资源,就是保护好我们自己的家园,使人人自觉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的使命。
2、着力限制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一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广使用沼气、煤炭、电能、太阳能和风能等能源替代薪材,减少农户,加工企业、餐饮业消耗薪材;二是消减木材加工企业,减少木材消耗量。对一些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粗制加工原木,尤其是阔叶木材的小型加工企业,要采取关停措施。对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含量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要鼓励以外购原料为主。严厉查处、打击加工企业非法收购木材。加强原木、薪材的运输管理,严厉打击盗伐、偷运行为,并禁止原木、薪材外流。同时,不再审批新上木制品加工企业;三是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变“砍”森林为“看”森林,努力从生态旅游中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加快发展非木质森林资源产业,鼓励扶持林下种植药用植物、野生疏菜、野生花卉、养殖禽类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3、完善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措施。一是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弥补林权所有者的一些损失。探索建立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政府和受益者一起合理承担的原则,来多渠道筹集补偿基金。补偿基金可来自:①各级财政补助资金;②从生态旅游的景点门票收入中提取的资金;③利用水资源产生收益中提取的资金。如开发水电站可从发电收入中提取;④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等。二是探索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按照有利于国家、集体和林农,有利于严格保护,有利于责、权、利统一等原则,探索、改革完善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机制,切实管护好生态公益林;三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林权流转和经营机制,提高林农管山、护林和造林的积极性,提高林农的效益,从而促进管护好森林资源。
4、改变传统不良的造林营林方式。严格限制采伐天然林,禁伐天然阔叶林。对人工林也应采取择伐,不可皆伐,禁止砍光炼山再造林。不能以发展新种竹类,新植其他林木为名,毁坏森林植被生态;不能以竹林扩鞭,砍光其它林木;不能以发展茶、果业,不论山地坡度陡缓,进行破坏生态植被。发展竹业应向低效疏林地、毛草山地发展,更不可剃光炼山新种竹类;发展茶果业应向缓山坡、毛草地、荒地、荒滩地扩展,切不可毁林种茶果,人为破坏植被生态。此外,林业采伐也应按照砍大留小、砍成留幼、砍密留疏、砍树留草的原则,进行科学采伐,不进行炼山造林。要逐年减少采伐量,逐步扩大造林。同时,采伐区应按科学定位不得超过45亩,采伐区之间距不得少于200米。
5、严厉打击破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密切协调,认真履职,加强检查,严格管理,及时掌握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布控防犯网络,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对假借探矿名义,乱挖、乱採矿石,破坏山体、森林植被和河道的行为,要严厉惩处。禁止再开矿山。
6、建立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一要建立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构。形成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机构成员会议,分析形势,协调部门采取联动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二要落实保护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目标,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有效的保护责任机制体系。各基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要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建立护林队伍,加强巡查,责任到人。
议案适用于篇五
公司**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度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
增减比例(%)
营业总收入
51,112.84
38,406.74
33.08%
营业利润
12,794.82
12,981.91
-1.44%
利润总额
13,162.99
13,409.00
-1.83%
二、**年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112.84万元,实际营业总成本38,319.28万元,营业利润12,794.82万元,利润总额13,162.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8.33万元;其中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增加33.08%,利润总额较上年减少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0.55%。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3.08%,收入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是以下三方面原因:
a.公司新领域市场拓展初显成效,新能源领域电动汽车连接器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快;b.完工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增效显著;c.20**新设子公司永贵盟立收入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
(2)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4.2%,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附加税增加。
(3)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3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相应职工薪酬、差旅费、运输费用及产品售后维护等费用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1.51%: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营业收入增,扩大生产规模导致的办公费用、人员薪酬、资产折旧及研发投入等费用的增;另一方面是公司在研发上投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5)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银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34.71%,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扩大公司期末应收帐款及存货增加,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18%,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同比收入及利润减少导致应纳税额减少。
三、20**年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28,154.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7,212.38万元,总股本33,719.4万元。
(1) 货币资金余额比期初减少54.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支付所致。
(2) 应收票据余额比期初增加15.28%,主要原因是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所致。
(3) 应收账款余额比期初增加56.7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4) 预付账款余额比期初增加163.37%,主要原因是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增加。
(5) 其他应收款余额比期初增加296.01%,主要原因是支付的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6) 存货余额比期初增加38.87%,主要原因是本期电动汽车等新产品的需求,导致相应的存货备料增加所致。
(7)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81.71%,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待抵扣税金。
(8) 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4,189.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1家控股,3家参股公司所致。
(9) 固定资产余额比期初增加140.45%,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募投项目转固所致。
(10) 在建工程余额比期初增加61.77%,主要原因是本期募投项目建设增所致。
(11) 无形资产余额比期初增加75.35%,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比期初增加57.87%,主要原因是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收益增加,导至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3) 应付票据余额比期初减少9.78%,主要原因是应付票据办理的时间性差异所致。
(14) 应付账款余额比期初增加92.81%,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相应的材料采购增加。
(15)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期初减少19.03%,主要原因是20**年业绩下滑计提的奖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 应交税费余额比期初增加22.03%,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相。
(17)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83.3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相关的项目费、工程保证金等所致。
(18)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150.3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付补助。
(19) 实收资本余额比期初增加120%,主要原因是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0) 资本公积比期初减少31.16%,主要原因是转增股本所致。
**年**月**日
议案适用于篇六
近年来,随着*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不断增加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普遍得到了改善,各地乡镇卫生院外貌焕然一新。但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一些已经建好的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卫生技术人员和必要设备,无法开诊,造成资源闲置与浪费,发挥其功能更是一句空话。例如辽宁省锦州市75家乡镇卫生院近三年内全部得到了改扩建,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能力。
但是,仍然有19家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技术人员无法正常开诊,其功能无法发挥。即使是已经正常运行的乡镇卫生院,也存在医疗技术水平低,诊治手段落后等问题,一些急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为此,建议加速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通过调整医疗机构总体结构及布局,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重新组合和均衡配置,引导优良资源往基层延伸,让有限医疗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共同提升,共同发展。
一是整合城乡医疗资源,组建区域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积极推进医疗资源整合的议案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整合城市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组建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构成的医疗集团。即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以县(市)医院为支撑,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通过人才、技术的紧密合作,管理体制相对松散型的联合,组建医疗集团。集团内成员单位不依靠产权关系联结,医院性质、名称、隶属关系、产权所属、人事关系均不变,保留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过组建市、县、乡级医疗集团,借助上级医院技术上的扶持,整体提高集团内各级医院的诊疗水平,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医院,加强内部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危重症的抢救和诊疗水平,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就近就医率。
二是整合网络资源,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等现有资源,建设通达本地区的医疗卫生行业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基本临床和管理信息的中心数据库,通用的就医卡以及医疗服务对外门户网站。通过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联网,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调阅共享,诊疗信息包括检验、影像资料信息共享,诊疗信息与居民健康档案直接填充,以及财务审计和医院安全的实时监控。
三是整合城乡急救资源,建立城乡一体的紧急救援体系
整合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乡镇卫生机构急救资源,建立以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核心、分中心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依托,覆盖城乡的三级急救网络体系,力争使市区急救半径控制在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8-10分钟,城市郊区和农村等地区平均服务半径8-1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5-20分钟的目标。边远地区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逐步实现统一指挥、科学顺畅、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优质高效、专业化救治、可持续发展的紧急救援系统。
完善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建设,建立具有gps车载定位的医疗急救通信网络指挥系统,建立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站(紧急救援分中心)信息化联络系统。并逐步实现与110、119、112指挥系统的对接联网。同时针对县(市)救治能力薄弱的情况,建立急救能力强,速度快,设备先进的机动性紧急救援医疗队。县(市)出现重症抢救患者,紧急机动医疗队第一时间赶到县(市)在就近医院实施抢救。实行急救力量和专家的下沉前移。切实解决县(市)急救力量薄弱,偏远县、镇、村急症患者生命抢救不及时的问题,实现市、县、乡急救资源共享。
通过资源整合,逐级带动与帮扶,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的问题,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但医疗资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操作也比较复杂,需要政府统一领导,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从而保证资源整合工作切实受到实效。
议案适用于篇七
出资标的名称: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出资金额: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力远”)出资 2250万美元,持有新公司 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力远”)出资 750 万美元,持有新公司 25%的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科力远现主要从事面向公共出行领域的经营性汽车租赁业务,为进一步拓展运营范围,为混合动力汽车推广构建新的商业模式,增加新的盈利点,公司计划在深圳成立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核定名称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拟为3000万美元,其中:佛山科力远出资2250万美元,持有75%的股权;公司子公司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50万美元,持有25%的股权。公司于20**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具体设立需经工商核准登记。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立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 年 8 月 19 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1#楼自编 435 室
经营范围:汽车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汽车、二手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汽车租赁服务。
2、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彩云
注册资本:10000 元港币
成立日期:20**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中环广场(下座)1501 室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3、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以上经营范围为暂定,以工商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4、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佛山科力远出资2250万美元,持有75%的股权;公司子公司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50万美元,持有25%的股权。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年内分期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
5、经营期限:公司经营年限为30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在混合动力汽车示范运营推广中拓展汽车融资租赁的商业模式,进而拓宽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推广渠道、丰富推广形式,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是对当前汽车经营性租赁业务模式的有力补充。最终通过市场推广直接拉动公司混合动力产业链系列产品的销售。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设立尚需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和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为此,公司将在该公司有关业务开展的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年 9 月 23 日
议案适用于篇八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131,50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34%。公司7名董事、2名监事、3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年度报告正文与摘要》,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吴晓锋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20**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年**月**日
议案适用于篇九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执行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执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补充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在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十三条后增加三条:
第五十四条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东表决制度。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帐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本公司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五十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第五十七条,以下各条顺延。
2、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十一条:
修订前:第六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应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修订后:第六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应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所列事项的,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3、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修订前:第六十三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修订后: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方式和召集人;
4、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一百一十八条:
修订前:第一百一十八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修订后:第一百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出席会议情况;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四)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对于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应当专门作出说明;提案未获通过的,或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说明。
(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十四条所列事项的,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应当披
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5、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四十八条:
修订前:第一百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修订后:第一百五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6、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条:
修订前: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在任届期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前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修订后:第一百六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届期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前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
7、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二条:
修订前: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修订后: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8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四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
修订后:第一百六十八条
(五)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五、第六款顺延为第六、七款。
9、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八条:
修订前: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事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修订后: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10、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一百七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第一百七十四条,以下各条顺延。
11、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一条: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五条,以下各条顺延。
12、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八十二条后增加一条: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八十三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七条,以下各条顺延。
13、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百零六条:
修订前:第二百零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修订后:第二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14 、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百零七条:
修订前:第二百零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本章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修订后:第二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5 、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百零八条:
修订前:第二百零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部门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修订后:第二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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