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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制度11篇

时间:2023-09-25 12:15:04 专题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日常工作制度第1.成立社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工作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日常工作制度11篇

日常工作制度 第1篇

1.成立社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
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日常工作制度 第2篇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陈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腐、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接受别人的贿赂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陈腐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5、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日常工作制度 第3篇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考勤管理规定

为促进本司员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出勤率,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时。

2、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4、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为旷工。

5、各部门员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并自行决定补休时间,在保证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原则下,工作时间也可做适当的弹性调整。

三、考勤规定:

1、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属屡教屡犯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由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旷工者,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屡教屡犯,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次的应作除名处理。

3、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22x旷工天数x扣发旷工工资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1、经我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2、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4、工休假。普通人员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按月积休计假,员工个人积累工休假日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二)婚假

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经批准的假期。

休假天数说明:

婚期3天;

(1)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经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根据路程往返时间另核给假期。

(3)晚婚指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

晚婚假加10天;

(三)、病假

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生证明不能工作的凭病假单核给的假期。

2、病假须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3、病假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按全额发放,病假期超过一个月的,由公司按相关规定酌情决定病假工资。

(四)、事假

职工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1、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事假工资=工资总额/30x事假天数x扣发事假工资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计算如下:

入公司满一年,不满三年5天

入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7天

入公司满五年以上14天

2、病、事假累计超15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应由我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4、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六)产假、陪产假(男女职工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3、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如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需要合并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男职工有陪产假2天。

5、职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

6、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未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

(二)、假期审批权限

各部门的请假等由各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1、部门员工请年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2、各部门员工请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门经理审批,副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附则:

1、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办事,逐级管理好员工出勤情况,要健全考勤记录事宜由人事部并每月公布和上报员工的出勤、缺勤情况;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财务人事部;

4、本规定自20**年2月11日起实行。

日常工作制度 第4篇

一、财务总监职责:

(一)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物业收费方案及程序;

(四)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五)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二、会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二)审核各部门编制的费用报表,办理收入、成本、资金等会计核算,按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使经营成果得到准确及时反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发票管理。并定期检查发票使用情况;

(三)负责对公司调拨、库管、出纳等财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协调各岗每月以报表方式对账目做出结算;

(四)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核算,即对各类报表的审核、监督及核销工作;

(五)保管好各类财务资质证件、印章;

(六)编制并审核记账凭证、录入电脑、核对总帐、明细账、登记帐簿、科目汇总表及财务报表;

(七)协调出纳员进行资金业务管理;

(八)对进项发票进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

(九)按时报税、交税。协调好税务部门的工作;

(十)编制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报表,每月传达到公司各部门进行帐目核对;

(十一)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三、出纳岗位责任:

(一)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及公司的财务制度;

(二)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

(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总经理签字、部门部长签字、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

(四)按时填报各种现金银行、费用等月报表;

(五)及时办理订货汇款、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

(六)保管好各种印章,按规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类原始票据以备查找;

(八)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四、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观,做到眼勤、手勤、笔勤,心中有数;

(二)保管商品、账目清晰、每月对账盘点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三)商品入库、出库前严格检查商品包装、数量及破损情况、发现问题立刻汇报;

(四)经常查物点数、分门别类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拒绝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库房;

(五)商品摆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学会分析冷背呆滞积压库存的合理调整,提出建议;

(六)严格按程序办理出入库,账、物、表三对清,当天业务当日完成,不许他人代办。

五、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报价原则进行对外报价;

(二)凡与经销产品相关的厂家代理资质、培训计划、促销政策、奖励、返点、厂家资源的掌握、价格体系更新等必须做到了如指掌,落实到人;

(三)采购要严格按流程执行并每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及考评,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应商(形成表单);

(四)综合调配公司库存资源,订货时必须要了解当前库存情况,在有库存的情况下要以先出库存为主;

(五)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不受到侵害。

日常工作制度 第5篇

一、入园:

幼儿园来园活动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进门问候:

⑴、人员配备:保安2名、专任教师1名

⑵、工作要求:保安随身携带安保器械:头盔、警棍、对讲机、钢叉。必须站在幼儿园大门处,主动和来园幼儿及家长打招呼问好,注意查看进出有无可疑人员。如发现有可疑人员,须仔细查问并立即报告园长、有必要时报警。专任教师主动和来园幼儿及家长打招呼问好,负责提示孩子使用指纹机。

2、接受晨检:

⑴、人员配备:保健医生

注:晨检后,保健老师需发给幼儿每人一个晨检牌。晨检牌分3种颜色:红色、黄色、绿色,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红色代表身体不适的带药幼儿;黄色代表身体不适但并未带药的幼儿;绿色代表晨检合格的健康幼儿。拿红色牌的幼儿需在保健室填写“儿童服药单”后方可进入教室。班主任老师需对拿红色牌的幼儿及时关切询问,一日生活中多关注此类幼儿在进餐、午睡、上课、游戏等环节的表现。

⑵、工作要求:

①一问:询问幼儿在家时的健康状况,如睡眠、饮食、大小便等。②二看:看孩子的神态、面色、皮肤,尤其注意手足皮肤及口腔粘膜有无异常。③三摸:摸耳垂为中心的腮腺有无肿大,颌下及颈部淋巴结有无肿大。④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检查相应部位,如手足及躯干皮肤、咽喉、眼睛等;检查幼儿有无携带食品 、危险的物品,是否有受伤,是在家里受伤还是在园里受伤,发现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幼儿卫生情况,如指甲、衣物等等。

3、班级接待

⑴、人员配备: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

⑵、工作要求:站位:副班和保育员站课室门口,班主任在课室里面。

①班主任:检查室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安全。与配班教师一起做好当天活动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热情主动与幼儿打招呼,做好接待工作。

②配班老师:做好接待工作,主动热情和幼儿打招呼,进行第二次晨检。指导幼儿用正确方法洗手,帮助幼儿整理衣裤。适时适当与班主任互动,协助当日值日幼儿做好班级日常基本管理工作。

③保育员:做好接待工作,主动热情和幼儿打招呼,指导放书包,插保健卡,确保本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与安全工作。

协助教师观察本班幼儿的健康情况。如发现情绪欠佳的幼儿,需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二、离园:

幼儿园离园活动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进门问候并检查《接送卡》、凭卡进园,没有卡的请使用身份证和登记:

⑴、人员配备:保安2名、专任教师1名

⑵、工作要求:保安随身携带安保器械:头盔、警棍、对讲机、钢叉。必须站在幼儿园大门处,主动和来园家长打招呼问好,注意查看进出有无可疑人员。如发现有可疑人员,须仔细查问并立即报告园长、有必要时报警。专任教师主动和来园幼儿及家长打招呼问好,负责提示离开的孩子使用指纹机。

2、接受离园检查:

⑴、人员配备:保健医生

注:重点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卫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下班后报告园长。

3、班级离园工作

⑴、人员配备: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

⑵、工作要求:站位:班主任和保育员站课室门口,副班老师在课室里面。

流程:

①离园前幼儿身体检查、整理衣物(卫生、衣物、鞋子情况,是否受伤等)

②离园接待:热情主动与家长打招呼,指导拿书包、适时交流情况。查看《接送卡》,既要认卡也要认人 。没带接送卡的要签接送表。

注意:未成年人不可以接送幼儿,委托其他人来园接送,必须要有委托书,身份证,家长打电话给教师确认。

三、进餐

由于不同年龄阶段幼儿身心发展水平不同,在进餐环节表现出的进餐状态、进餐需求也不尽相同。作为教师,我们要明确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在进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并适时加以帮助、指导,以实现进餐环节的温馨、有序,保证幼儿充足的营养,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

进餐活动流程:进餐前心理准备、餐前盥洗、播放进餐音乐、孩子独立拿餐、餐前礼仪(教师问今天的食谱名称,幼儿回应,教师请幼儿用餐,幼儿回请),进餐中幼儿技能的掌握、习惯的养成指导、鼓励保持整洁进餐环境及鼓励愉快进餐;进餐后的整理、盥洗等。

内在要求:

① 懂得进餐时情绪愉快对身体健康有益,能安静愉快地进餐,乐意自己吃饭。

② 知道进餐前要洗干净双手。

③ 正确使用餐具,学习掌握吃多种食物的技能,逐步做到独立进餐。

④ 了解各种食物的营养知识,根据需要适量进食,知道均衡膳食对身体有益;爱吃各种食物,不挑食,不偏食,吃饱吃好。

⑤ 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做到细嚼慢咽,吃饭不发出较大声音,不掉饭菜,保持桌面、地面干净

⑥ 餐后有序整理餐具,收拾食物残渣,做到餐后擦嘴、洗手以及漱口。

四、午睡

1、睡前:被褥提前铺好(中大班幼儿可在老师指导下,自己准备)。放下窗帘,保证室内光线柔和,有利于睡眠。

2、每日观察天气:根据四季气候,开窗或开空调(开窗不要吹对流风,开空调保证室内温度在26度)

3、值班教师组织餐后、睡前的铺垫工作,饭后散步或安静游戏,稳定幼儿情绪,有利于饭后消化休息。

4、休息过后入厕。

5、指导幼儿脱衣服,并整理放好。(幼儿间互相帮助)

6、安排床位:每个幼儿睡一张床,要各睡一头,男孩一边,女孩一边,体弱幼儿在背风地方。有的幼儿生活习惯好,从小养成定时吃饭、饮水、睡眠、二便的习惯,有的幼儿入睡困难一些,作为老师需要帮助他们,可以坐在她身边,坐一会儿,有时一个鼓励、信任的眼神,就可以使他逐渐平静下来、安静入睡。

7、午睡交接班:教师把午睡人数、身体情况等交接给午睡值班人员,并在《午睡值班表》中登记。

8、睡间:20-30分钟巡视幼儿一次,对于生病的幼儿多予以观察并记录,有无咳嗽,发热现象,及时测体温,及时处理,其他幼儿擦汗、盖被,调整睡姿,观察面色呼吸等。中间有上厕所的孩子,要穿好衣服,穿上拖鞋,带他去入厕。把午睡情况登记。

9、如有早醒后的可以让他穿衣入厕,由一个老师带着陆续帮助睡醒的幼儿穿好衣服入厕、洗手、喝水、吃水。

10、起床,指导幼儿穿衣,请点幼儿人数,全部离开卧室后,开窗通风15分钟以上。翻开被子,检查后再叠起、拖地(如果幼儿枕巾、被褥、因汗潮湿,要及时拆洗,幼儿身上的衣服也随时换洗)。

11、保健医生对孩子进行身体检查。

五、喂药

如果孩子必须在幼儿园用药,则应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保证阶段(三个保证)

①保证这些药是正规医院开具,有病历本和医生证明。

②保证这次用药已经获得孩子家长的授权;家长有填写《吃药登记表》

③保证在用药前已经检查该儿童的过敏史。

二、执行阶段

①家长送药来园要填写《吃药登记表》,文字和口头与教工交接。

②教工洗手戴手套后准备喂药;

③喂药前查用药记录:检查用药儿童的用药记录,包括用药的日期时间、事件、剂量,并核实孩子的个人信息;药须由家长提供检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这个环节里,药必须是由孩子的家长提供,并且必须是原封包装(带出厂标签、未曾开封)、必须没有过期、必须严格按照家长提供的用药计划、必须剂量正确等。

④填写用药记录并通知家长用药结束后,参与执行的工作人员填写用药记录并通知孩子家长,剩余的药将放入家长同意的保存处(如冰箱)。等家长来幼儿园后,家长检查用药记录并签名,随后拿走剩余的药。

六、户外活动

配备人员:保教人员3人

幼儿园内各种各样的户外活动器具,要根据幼儿活动能力,由易到难地合理安排,遵循循序渐进的原理,切不可齐步走。小小班、小班先从简单的中型玩具玩起,再玩综合性强的集各种动作锻炼、障碍练习于一体的复合型大型玩具。其次,玩每一种户外活动器具,我们都要分阶段落实规则,由易到难逐步掌握各种安全玩法,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流程:

1、户外活动前。清点幼儿人数,幼儿自带水壶、汗巾。

2、检查户外场地。保育员或副班老师提前检查户外活动场地及设备设施、器械是否安全,在安全的情况下才准备户外活动。

3、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和示范。当孩子第一次玩某一大型玩具或者器械时,或对一些游戏方法还未完全适应,或尝试某些具有危险性的动作时,教师会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成人,与孩子们一起讨论、分享如何安全使用某一器械、可能存在的危险以及如何避免危险发生的经验等,并在儿童对这些器械设施活动的反复尝试中给孩子以适当的安全指导与提醒。

4、过程引导,适时补充。过程中随时不定期清点幼儿人数,高度注意幼儿安全,发现有隐患的危险动作,马上制止,注意教工的3个人站位,呈三角形站位。

5、生活照顾。活动过程中根据幼儿运动量、是否出汗,及时减少衣物,使用汗巾。

6、活动后安全检查。清点幼儿人数,检查幼儿身体安全情况,把脱下衣物带回班级。

七、外出活动

1、外出活动方案报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2、提前活动场地踩点。对往返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活动的安全管理方案,购买意外保险,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3、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与家长签定同意幼儿外出意见书。

4、准备人手一份通讯录、分工领导负责名单、每台车人员名单、车牌号码,司机手机号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装,幼儿穿园服、穿无绑带运动鞋、园旗、保健药品、卫生用品、水、对讲机、自备食物和衣物等。

5、出发前检查幼儿身体状况、衣物鞋状况,清点人数,活动前安全教育,叮嘱司机注意安全,上报主负责人后出发。

6、行程中注意车里安全。

7、到达目的地安排行程,集中时间,清点人数,安全注意事项。

8、返程前清点人数,检查师生身体状况,换衣服等,返程车中注意熟睡的孩子安全。

9、安全回园,检查人数,师生身体状况等,确认无误后上报园领导,平安归来。

日常工作制度 第6篇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九、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十、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二、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四、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五、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日常工作制度 第7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工程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集体精神,不可独自为政,不准有小山头。

4、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保守公司机密。

5、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指令、或者处理,做到先服从后申述。

6、工程管理人员要分工负责,管理人员之间遇到矛盾时,要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不准相互谩骂、诋毁、争吵。

7、如果发生打架,斗殴者,先打人者开除处理,并且取消一切待遇,还手者处留守查看。

8、工程管理人员遇到矛盾或者意见不一致,必须寻求上级解决。

9、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回答下级或者员工提出的任何问题,不得拖而不办。

10、工程管理人员对自己拿不准确的问题不能随口作答,必须先请示上级,得到准确答案后才给予答复,否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起表率带头作用,在上班时,严禁在工程场所内部嘻打哈笑、勾肩搭背。

12、严禁在上班时间吃东西。

13、工程管理人员严管自己的生活作风,不得索取下级员工的财、物、接收下级请吃请喝。

14、工程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不得有侮辱人格的语言,不得有拍桌子、吼叫或者其他不良的言行。

15、工程管理人员要做到早到晚走,关心下级,爱护下级,尊重下级。

16、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听取下级意见,集思广益,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工程管理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分析问题根源,寻求新的方法和防范措施,防止同一问题多次出现,

1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善于引导下级和员工,充分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9、工程管理人员要奖罚分明,不可唯亲是用,要一视同仁。

20、工程管理人员上传下达要及时准确,不可拖泥带水。

21、工程管理人员对未确认的事务不可随意泄漏和宣传,否则造成的后果严惩不怠。

22、工程管理人员对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完成。

23、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总结成败得失。

2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散布谣言,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背后议论他人诋毁他人,造成舆论。

25、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计划安排,精通本部门的人和事,能合理的运用本部门的人员,充分利用本部门人力完成任务。

26、工程管理人员敢于承担错误和责任。

27、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下级人员的特征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作用和能力。

2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宏观调控的能力,果断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性问题。工程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预测能力,能够根据本部门的人力合理的安排任务,并预测进度状况。

29、工程管理人员要有彻底追踪的能力,对出现的问题要一竿子查到底,追根求源。

三、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3、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4、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6、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7、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8、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9、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11、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12、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13、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14、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保护环境卫生。

四、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2、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责任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责任人名单表。

日常工作制度 第8篇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日常工作制度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十条、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代收款出纳每人实行5000-0元备用金,客服部的备用金10000-0元。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二十七条、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七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日常工作制度 第10篇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本市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市妇幼保健所;
在一周内将《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所。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日常工作制度 第11篇

1.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工作,不按时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打印文件材料不及时登记的,予以50元罚款。

2.遵守工作纪律,有事随叫随到,不得无故拖延和串岗。除文印工作外,其余时间均在办公室上班,不得擅离职守,发现离岗半天罚款100元,离岗一天扣除当日全额工资,离岗三天以上,予以待岗。

3.精心保管和养护有关设备,做到专人使用,不随意准许他人操作,如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购所用材料应提前报告,以免影响工作。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文印设备丢失或者损坏,均由本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4.严守机密,打印各种文件资料不准外漏外传,残留底稿及时销毁。违反本规定的,予以待岗,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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