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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管理制度19篇

时间:2023-09-25 16:05:03 专题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装卸管理制度第1、目的和范围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卸管理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装卸管理制度19篇

装卸管理制度 第1篇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装卸管理制度 第2篇

为提高装卸工作质量,规范装卸工作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装卸工作基本要求

1、装卸过程中对货物应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严禁野蛮装卸,如损坏货物应照价赔偿。

2、严禁在货物上乱写乱画。严禁踩踏产品。严禁滑行装卸小车。

3、在进行装卸作业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打闹嬉戏和上班前酗酒。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不得赤膊装卸。

4、香烟、火种、个人衣物、水具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放在休息室,不得放在库区内。严禁在禁烟区吸烟。装卸工应在休息室休息,不允许在库房内休息。

5、在装卸过程中应听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堆码规定进行堆放。

6、装卸作业中不能刁难客户和送货司机,更不得向客户和司机索取钱物。

二、成品装卸工作要求

(一)成品出库

1、承运车辆到达公司货场时,装卸组长负责指挥承运车辆按规定停放。停放的位置应不影响现场通行,有利装车,有利安全。

2、货物装车前要检查承运车辆的货厢及卫生情况。承运车辆应不会污损装运的产品。

3、按公司出库单指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取货和装车。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告当班保管员。

4、取货从货位尾部开取,为方便取货,可并排两列开取。取完两列再从头至尾取另两列,取货后,货位上剩余的产品应齐整。取货后堆码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装车结束后主动进行整理。

5、取货结束后,由最后一次取货的人员,对照货位卡,对该批号产品发货数,结存数进行核实。核实后发现货位卡和实物不一致的,应立即报告发货保管员处理。

8、固定货位的垫仓板严禁移动。非固定货位的垫仓板被移动的",取货结束后,必须复位。

9、发现出库产品外包有损坏的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保管员。出库产品外包上有灰尘的,应清理后再装车。

10、发现产品有污损、漏液现象的,应立即报告库管员,严禁把污损或漏液的产品装车出厂。

11、成品出库结束后,必须将装卸小车、机械、物资放在指定位置,存放整齐。

12、产品装卸高度:软袋产品在装货小车上堆码高度不超过7层,玻瓶产品堆码高度不超过层,若采用叉车装车以叉车安全装车作为小车堆码高度。

(二)外出卸货

1、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乘车准时前往卸货。自行乘车返回时,不得故意延误。

2、卸货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按照收货单位的要求堆码。

3、卸货过程中,应清点产品与出库单是内容否一致,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4、外出卸货时应着装整齐,说话和气,不能与收货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不乱讲企业情况,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三、原辅包材装卸工作要求

1、卸货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爱惜货物,装卸玻璃瓶时不能随意抛扔。

2、卸货中听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时、按堆码要求进行堆放。

3、卸货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报告库房管理人员处理。

四、装卸工作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发现成品未封口的,经确认奖励20元/次。

2、发现出库成品未打批号、“三期”和电子监管码的,经确认奖励50元/次。

3、发现出库成品箱内数量不足时、包装不全的(如应有小盒包装,但未装小盒的),奖励50元/次。

4、发现保管员所发产品与出库单不一致的,经确认奖励20元/次。

5、装卸作业中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漏液的,经确认奖励20元/次。

6、通过合理方式阻止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现象或情况发生的,视其行为对公司的贡献,经领导批示予以奖励。

(二)处罚

1、对违反工作要求的,按10元/次进行处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2、如发生因装货清点造成的发货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装卸工和当班库管员共同承担处罚和赔偿责任,各承担50%。如未造成损失的按50元/次处罚,按上述比例各自承担。

3、取货后堆码不符合要求,在半个工作日内仍未整理的,按10元/次予以处罚。

4、取货后,垫仓板在半个工作日内未复位的,按10元/次予以处罚,由装卸工承担。

5、将已经污损、漏液产品装车出厂的,按50元/次予以处罚,并赔偿损失和承担往返费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加倍处罚,由装卸组承担。

6、与收货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受到客户单位投诉,影响公司形象,乱讲企业情况的,按50元/人给予以处罚。

7、损坏产品或货物应按照价赔偿。非因装卸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污损,不承担赔偿责任。

8、装卸原辅包材时不按堆码要求堆放,未区分货物品种、规格及批号混堆货物的,按50元/次处罚。

9、装卸作业中刁难客户和送货司机,向客户和司机索取钱物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9、在工作中,装卸工必须服从保管员的安排和批挥。如不服从的,经确认,按5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退回公司行政部,予以辞退。

(三)奖励和处罚由当班保管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公司领导批示,交行政部执行。上述奖惩能确定具体人员的应落实到个人,无法落实到个人的由装卸组集体承担。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装卸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学习和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驾乘人员必须每天对自驾车辆进行安全运输及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随时通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验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提高驾乘人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第四条:公司强化所有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公司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任何车辆不得漏保、脱保、公司还设立车辆责任赔偿保证金和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参加投保和不交纳保证金和提供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的车辆,公司不予其签定劳动合同,不准其挂靠本公司进行运营。(注: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不得少于15万元)。

第五条: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应根据托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予以查对核实,并提前15天向公司报送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必须详细填报,以备公司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整工作。

第六条:公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进明火和高温场所,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准备情况,发现过期、失效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悬挂规定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凡末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查合格的车辆和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险货。

第八条:维修、改装或动用明火维修易燃、易爆危险货运输时罐(槽)车时,必须到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有一定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改装作业。

第九条: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及驾乘人员凡违反上述统一规定者,自负一切经济、刑事责任。

装卸管理制度 第4篇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叉车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条例

1、积极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不得找借口货磨洋工。

2、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遣,禁止顶撞上司。

3、严禁上班前和上班时间喝酒,上班严禁溜岗。

4、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在钉钉APP软件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5、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避免发生冲突、争吵、辱骂、打架。

6、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禁止与客户发生争吵。

7、严禁在车上吸烟,禁止穿拖鞋。抽烟后烟头不得随意乱丢。

8、工作前要按规定穿戴反光衣,安全帽。

9、客户发货时了解实际件数、目的地,协助开单员清点货物的件数、方位、重量。

10、卸货开车门时,要慢慢试着打开车门,以防车门开启过快造成货物突然掉落。

11、在托盘上码放货物时,要达到垛型整齐,层与层之间交错码放、每层件数尽量一致。

12、在堆码货物较高时,要注意货垛的稳定性,以防货物掉下来或货使货物倾倒。

13、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货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

14、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打板稳固。根据货物的特性,注意好易碎、易损、贵重物品、货物朝向、做好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好不压坏、木不压纸、干湿分开,并按包装箱上标识的箭头方向正方,不得抛扔、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5、装卸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变形、破损、泄露等质量问题或者是违禁物品时,要立刻报告经理处理。

16、装卸时防止货物混杂、破损、漏装。

16、装卸人员在用手推车时,不得强行将手推车插入货板内,以保证货物包装的完好。

17、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当叉车在叉放托盘或货物时,不得站在叉车前后,装货人员不得越过行车线,注意人躲车。叉车装卸货物时,叉车下严禁站人。

18、叉车、手推车在货物搬运过程中,行车速度适中而平稳,不得开飞车,要保证人员与货物的安全。

19、装卸人员在经理确认货物已经全部装车后,做好车厢的安全封闭措施。上好封签。

20、每次作业结束后要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归位整理,以及现场的清洁。

二:奖罚制度

1、本公司大车上装卸货时吸烟罚款50元/次,如造成货物损坏、损失、起火等损失全责赔偿。

2、严禁穿拖鞋,违者罚款50元/次。

3、随意对货物乱丢乱扔、拖拽、脚踹、及用叉车拖车造成货物变形,损坏,罚款100元/次,并负责货物全责赔偿。

4、装卸货要求上轻下重、货物朝向,性质(如易碎品,冻品,贵重物品等),造成损坏、损失、污染,罚款100元/次,且加班翻板到正确为止(没有加班费)。并负责货物全责赔偿。

5、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按要求装卸、堆码货物、找借口磨洋工的罚款50元/次。

6、客户发货时未了解实际件数、目的地、未协助开单员清点货物件数、方位、重量的罚款50

7、返货自提件与公司配送件,按签收单上注明的货物出仓,不按要求或多装少装的罚款200元/次,多装的货物未找回,将赔偿所丢货物的全部价值。

8、卸返货按票打板,单票单件小票货物需标签朝外,容易区分,如不按要求罚款50元/次。并且加班翻板到正确为止(没有加班费)。

9、晚班在货少的情况下轮流休息,如有来货叫不醒、叫不动的罚款50元/次。

10、与同事之间不团结协作,发生争吵、辱骂、打架的罚款500元/次。

11、与客户之间发生争吵、辱骂、打架的罚款500元/次。

12、必须遵纪守法,不能偷盗,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并且以10倍的价格赔偿,并报警处理。

13、现场操作时未按照安全作业要求,(未穿反光衣安全帽等)被扣叉车或罚款,负责全部责任。以上如出现费用问题,责任问题,法律问题,将责任到人。

1、如当月无上述罚款,并获得同事上级表扬认可奖励500元。

2、如当月无上述罚款奖励300元。

三、考勤制度

1、早班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8点

1、中班时间:中午12点至晚上12点

2、晚班时间:下午8点至次日上午8点

3、班次为固定班次和轮班制,需遵守上级安排班次进行上班。

4、上下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超过5次罚款50元,超过10次罚款100元。5次50元叠加。

5、上下班迟到早退20分钟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6、上下班迟到早退1小时至3小时扣除当天工资。、

7、上下班迟到早退3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罚款2天工资。

8、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不足一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9、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不足三小时扣除当天工资。

10、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超过三小时旷工处理,罚款2天工资。

11、忙时加班按小时计算加班一小时15元。需钉钉手机APP申请。

12、请假或外出及加班未按公司要求在钉钉手机APP申请者,将不算请假或外出及加班。

13、全勤奖励200元。

14、按月考核。

四、入职离职工资结算及手续

1、工资为入职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未满一月按140元每天计算,次月后按4500元每月计算。当月工资次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

2、辞职需提前15天申请。经审批后15天内正常上班,第16天结算工资。

3、辞工未经审批离职者,上班最后一天未满上班时间不结算工资,离职当月未满一月按130元每天计算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离职当天起次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

4、被公司辞退者,按《入职离职工资结算及手续第一条》执行。

以上制度自员工入职日期开始实施执行。

装卸管理制度 第5篇

为完善公司行车管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维修成本,本公司驾驶员除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外,还应严格遵守本公司以下规章制度:

一、车辆运输流程

1、公司仓库、工厂和业务员根据出货需求,以书面形式工整写清楚以下信息,产品材质、规格、厚度、表面、包装、数量,提货提点,发往目的地,相关联系人的电话,统一交给由负责人填写《车辆调配单》,并安排给相关驾驶员出车;

2、货车驾驶员根据《车辆调配单》提前对车辆做好相关的检查,对汽车坚持出发前做好相关性能检查,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按《车辆调配单》装货时间提前打电话确认货物状态,装货后核实货物的材质、规格、厚度、表面、包装、数量,绑扎好货物确保运输安全;

3、货车驾驶员负责保存每天出货的《车辆调配单》,以及《公共仓库出库单》、《压延厂出库单》、《分条厂出库单》、《制管厂出库单》等单据;所有单据出车完毕,应及时由丁建雄统一整理归档,不得遗漏和丢失;

二、驾驶员要求

1、所有货车驾驶员必须由具有专业职资的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未经负责人同意、指派,包括下班时间不得随意驾驶车辆,否则造成事故和损失,全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公司保留进一步追责权利;

2、出车前要检查车辆水、电、油、胎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处理不力的要及时报修,驾驶员必须爱护汽车,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定期进行清洗、保养,按时审车,妥善保管随车的车辆相关证件,携带自己的驾照和身份证;

3、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填写《维修单》,描述车俩出现的故障,交付负责人统一安排维修,维修完要对车辆进行故障确认,确保车辆已维修合格。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堵气车;严禁在出车前喝酒,确保睡眠充足,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5、车辆到仓库后停靠指定位置并熄火,及时与仓库做好交接工作,并下车协助装卸,装卸完毕后清理车内和车厢的杂物、货品,关好车厢,停靠指定位置;车上不得遗留货物过夜(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遗留打火机在驾驶室,否则一经发现,将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6、车辆随车的绑带,使用完毕后必须收绑整齐,放置在驾驶内;工厂装货后,记录好借还的吊带数量,在单据上详细注明,仓库卸车后,吊带需整齐挂放在相应位置,不得随地乱丢;

7、驾驶员应严格根据公司《车辆调配单》出入,不得私自使用汽车,车辆仓库后,应及时将车钥匙上交丁建雄保管,出货前到丁建雄处领取车子钥匙;

三、车辆违章与肇事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汇报车辆交能违章情况,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2、由于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停放车辆等导致交通处罚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公司只负责承担超长、超载类的罚单;突发交通意外的,属于公司驾驶员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属于对方责任的,按相关程序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

3、驾驶员应配合及时处理交通违章处罚,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的货物营运计划,由于驾驶员拖延处理时间造成的滞纳金或其它经济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4、驾驶员在车辆肇事后,应立即协调处理,并记录对方相关信息;如公司驾驶员肇事后逃逸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四、费用报销

1、驾驶员在每次出车过程中都必须有相关发票和单据,作为报销凭证;车辆加油必须在正规油站加油,并开具公司全称抬头的发票;

2、车辆故障必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突发事件应寻求保险公司的相关服务;由负责人到指定地点维修并报销;

装卸管理制度 第6篇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装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有关规定,根据承运物资的特点妥善装卸、文明装载.严禁违章操作。

2、加强责任感,必须掌握操作危险化学品的知识,并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危险物品时注意轻拿、轻放,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3、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等。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驾驶员做好车容整洁工作。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性能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要对所有的危货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

4、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驶入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区域内。

装卸管理制度 第7篇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企业的安全管理,减少车辆在行驶、停放和装卸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全部门、保卫部门、成员企业储运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3、主要内容

3.1保卫部在王家湾门卫设置记录本,对所有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登记;

3.2保卫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货场、磅房附近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调度,引导车辆在危险化学品货场停放,根据装卸情况有序放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作业流程

4.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王家湾大门时,门卫保安人员应要求司机对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向司机告知园区禁烟、禁火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司机将携带的打火机交给门卫保管(卸货完毕出厂时在门卫取走打火机)然后方可放行;
司机不配合门卫进行登记、上交火机的,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将情况向归口管理单位和安环部通报;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王家湾大门后,门卫保安人员安排车辆正确停放在危险化学品货场的划定区域(易燃易爆和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分开停放),或者在不与装卸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直接引领过磅进入使用单位;

4.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卸货的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引领才能过磅、进入使用单位,无人引领的车辆只能暂时停在危险化学品货场;

4.4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磅后,进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门卫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查验车辆及运输人员资质、随车携带灭火器等应急器材情况(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5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序进行卸装作业,禁止同一库区两辆或两辆以上(载同一类物质)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液氨和环氧乙烷车辆不能同时装卸;
待装卸的车辆只能在危化品货场等待前一车辆装卸完毕离开企业或停在危化品货场,后一辆车才能开向库区,卸货结束前管理人员、车辆司机、押运员不能离开卸货现场,卸装作业现场不能打手机;

4.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卸货完毕,到磅房过磅后,司机须向门卫出示过磅单,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驶出厂区。

装卸管理制度 第8篇

一、易燃液体仓储安全条件

1、仓储区域严禁明火;
电气、防静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包装容器留有容积空隙≥5%;
封口要严,无泄漏;
桶装只容许堆三层,防止碰撞、摩擦起火;
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晒;
不得与氧化剂共存。

3、控制储存温度。

二、毒害品仓储安全条件

1、包装封口必须严密,贴印标志,避免露天存放,严禁与酸类接触。

2、装卸作业穿戴防毒用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害性物质。

3、毒害品泄漏时用木屑、吸收剂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闭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

三、腐蚀品仓储安全条件

1、腐蚀品种类多,性质各异,应区别对待。

2、有些腐蚀品易吸潮,与水反应可生成有毒气体。包装封口要严,对储罐最好采用氮封技术。

3、酸碱类腐蚀品具有强烈反应性,要有效隔离。

4、腐蚀品对人体具有强烈化学灼伤性,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

四、危险化学品储运罐区管理规范

1、设置罐区分布图。

2、机动车辆防火、限速,人员禁带火种及易燃品入内。

3、执行散化进出操作运行工艺规程。

4、遵守罐区安全技术及管理规定。

5、建立罐区巡回检查制度。

6、遵守罐区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7、建立防冻、保温管理措施。

8、控制液体流速和压力。

9、完善计量手段及管理制度。

10、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制定应急预案。

11、控制槽罐接地措施,人体消除静电。

12、作业人员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鞋等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严禁穿脱-衣物。

13、作业现场严禁使用手机、照相机等物品。

五、装汽车操作要求

1、监督驾驶员将车辆熄火,拉好手刹,拔出钥匙,人下车。

2、放好停车牌及三角木块。

3、检查确认槽车罐进出阀是否关好。

4、接好两根静电接地线,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5、打开车顶盖,检查车内有无残留液体或其它杂物。

6、用鹤管控制阀及装车台最后一道阀来控制装料。

7、打开泵回流阀,使泵出口压力控制在0.15-0.3MPa。

8、控制灌装量不超过车容量的92% 。

9、装料后提升鹤管离开液面进行吹管。

10、装车结束盖好车上盖板,打好封条。

11、拆除软管,装上管线封盖和软管堵头。

12、装车过程中,司机不可离开现场。

13、临下班前关闭所有储罐出口阀。

六、灌桶操作要求

1、将检验用地磅用标准砝码检测。

2、仪表空气压力应达到0.4MPa以上。

3、确认灌桶机已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4、按要求贴好标签或喷好客户指定的麦头。

5、确定废气排放系统运行正常。

6、用客户自备旧桶灌装,须请客户填写《货主自备桶品质确认单》。

7、第一次灌桶操作,根据客户要求,应在灌桶台放废料 。

8、灌桶适宜的速度为180-200公斤/分钟。

9、在每一桶上用粉笔写上目前所灌的桶数。

10、重桶应竖直堆放,两层堆放错开宽度大于3厘米。

11、叉车司机持证上岗,安全驾驶。

12、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七、罐区动火技术要求

1、动火前应由生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动火设备进行置换、扫线、清洗等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不要在动火期间进行放料、进料、放空等作业;
对较为复杂的施工动火项目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

2、凡能拆卸到安全区域动火的,不应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尽量减少在危险区域的动火工作量;

3、动火设备应与其它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其它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

4、将动火区域与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如设石棉板墙),防止火星飞溅而引发事故;

5、将动火周围10米范围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破布、木框、残液桶等)移到安全场所;

6、动火现场应确保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完备;

7、动火分析不要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分析合格标准取爆炸下限的10%以下;

8、动火前必须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决不能无证动火;

9、动火期间还必须遵守安全用电、高处作业、设备安全等各项规定;

10、加强动火现场的监护和检查;

11、动火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

八、预防静电危害的措施

一)、减少静电产生

1、控制液体装卸流速,初始流速小于1米/秒,正常流速小于3米/ 秒;

2、禁止使用化纤碎布抹擦罐壁;

3、装汽车槽车、铁路槽车时,鹤管口距罐底距离不大于20厘米;

4、灌桶作业,禁止喷溅装料;

5、储罐装货完毕后,等待120分钟后在进行取样和测量。

6、操作人员穿防静电服和工作鞋;
经常触摸导静电球;
禁止在防爆场所(如储罐顶部)穿脱-衣服。

二)、控制易燃蒸气的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

1、吹扫管线时用惰性气体,如氮气、水蒸气;

2、清罐时先用惰性气体置换。

三)、通过接地以疏导静电

1、储罐本身已装有避雷接地线,管线、罐体附件、监测和其它设备也应接地;

2、取样器及量液尺在取样或测量时应接地;

3、汽车槽罐、鹤管应接地;
铁路铁轨应接地(防止杂散电流);

4、灌装桶装容器时应接地;

四)、增大空气湿度

在灌装台及槽车周围事先洒水,控制相对湿度50%-70%为宜。

五)、静电检测

用静电仪来检测液体静电积聚情况。

九、储罐清洗技术及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

2、尽可能排空罐内物料,使残留量达到最小值。

3、清除罐底残液,对危险化学品一般不带料进罐,其它货品也应采取可靠措施。每次进罐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

4、清除铁锈、污物等固体废物必须按规定处理。

5、应将储罐所有孔盖敞开,加强自然或机械通风。未达到规定浓度,不得进罐作业。

6、遇雷电,不得敞开孔盖,防止遭受雷击。

7、向罐内喷入蒸汽要注意静电积聚危险,用低压低速缓慢进汽。

8、洗罐污水应集中排放。

9、储罐除锈质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10、使用热水或蒸汽清洗后,必须冷却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罐内。

11、参加储罐清洗、除锈人员下班后,应洗澡、更衣。

12、储罐修理、试漏应按有关技术、安全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

13、清洗储罐时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14、作业现场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15、登高作业,必须安全可靠,系好安全绳。

16、使用工具严禁投掷、碰撞,防止产生火花。

17、储罐清洗后,进行全面验收,达到使用要求。

十、各种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及防护处理的物质安全资料。

装卸管理制度 第9篇

1.产品验收与入库:

(1)产品到货后,收货人员应合理安排卸货;审核送货单据和实物的数量、状态及规格是否合符采购要求,如符合,签单并搬运到指定的区域。

(2)统计员及时打印条码,交与收货人员贴,标签须与账、物相符。

(3)将供应商的送货单转换成本公司的入库单,入库单要有仓库主管和保管人签字;并及时交与统计员,及时入账,在入库的当日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将入库单财务联传交财务;(统计人员及时通知审核人员审核系统单据,入账)

(4)通知质检人员对物料进行检验。

(5)产品经检验后,库管根据质检签署的意见进行分类归整:①不合格品归整后统一放置在一起,与合格品进行完全隔离,做好标识,并汇总后上报;并开出移库单,并交接单据,由统计员做系统移库。②合格品放至相应的库位。

(6)产品入库后,上报数量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做淘宝上架及发布入库通知。

2.与其他部门衔接:

(1)新品与产品部:仓储部收到的新品应及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办完手续的当天由仓储部主管及时通知产品部取样拍照。物流部准备好拍照样品,并填写好调拨单(提货人及仓储主管签字)(附一,调拨单注明日期、款号、尺码、颜色、数量、是否延期等内容,调拨单仓管员及统计员各一联),统计员系统做系统移库。同时仓储部测量尺寸(附二,一式两份,一份提供产品部,一份仓储部留底),保证货物能尽快上架。

(2)拍照样品的"回收:产品部拍照完后须尽快归还提取货物,做好货品交接工作,并由产品部做系统移库工作,仓储部统计员做系统移库审核。超过7天,需要办理延期手续,否则,仓储部要求收回产品。

(3)清理囤货:为了提高货物的周转速度,仓储部应定期清理销售为客户预留的货物,如销售无特殊说明,囤货超过7天则视为放弃处理,所囤货物进入正常销售流程。统计员每天对系统前7天的所以有出库单进行清理,删除。并把清理单据的数据补上架。

3.货物存储与防护:

(1)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场所和环境贮存产品,要求通风、干燥、防尘等,并配备适量的防火设备。

(2)产品要按定要求整齐摆放,分类别、状态、批次进行管理,标识应清楚规范,货物同一款原则上只允许一箱(包)打开。必须确保现场物料包装完整无损。所有人员必须在库房人员确认的情况下,方可将产品取离库房现场。

(3)相关的库管应有计划的进行产品循环盘点,及时了解库存情况,将贮存过程中发现损坏的产品立即从库房中剔除、隔离,并报填写相应的单据进行处理。(盘点单,移仓单,拨废单)

4.货物调拨:

根据产品销售情况是时对仓库物料进行合理调拨。

(1)A仓管员是时根据销售需求,合理安排A库存,然后按库存需求开出调拨,通知B仓管员调货。

(2)B仓管人员收到调拨通知后,及时按单调拨物料。立时调拨到A仓库,并跟A仓管员进行物料交接,并双方签名确认。

(3)调拨单据A、B仓管员各一份,一份交统计员,统计员及时根据调拨单及时在系统做仓位调整。

5.产品发放

(1)打单员审核客户付款情况,确定已经付款,打单员打出快递单和出库单。

(2)库管员发料,应保证认真、及时、准确的态度,做到到见单作业,严格按单发货,发完后立即完善发料手续,与统计员进行单据交接,统计员并于当日内进行对系统单据进行审核,做到日清日结,保证帐实一致性;

(3)发料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由此来杜绝因发放产品程序不规范造成产品产生质变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6.退货与换货

(1)销售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规格型号、颜色与订单不符等客观原因,需要退换货物的,可凭发货单及实物办理退换手续,退换货物须经质检核查及仓储部主管审核确认;若非质量原因,由客户人为造成的损坏恕不退换。

(2)货物收回后,仓库人员(统计员)需及时将货物归位。所有次品退货由收货人员,统一集中退回给相应的供应商,开次品退厂单,并及时与统计员进行单据交接,统计员及时做系统退货。(生产厂家送货的,做到一日一清,采购的零星货物做到一星期一退)。

7.账务处理:

(1)为保证帐务处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确保帐务相符,要求帐务必做到日清日结;

(2)所有有效单据必须是按规定的各货物环节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3)单据填制必须清晰、明了、规范,保证准确性,填写好的信息一般不允许更改,确须更改只能采用划改(能辨别改前信息)并由更改者签署全名及更改日期;

(4)各类单据须及时归集并安全保管,每月月底相关做帐人员需对当月的单据进行清理汇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便于核查和追溯。

8.补货计划:

仓储部根据发货量及仓库备货量,每日提出补货计划,提交总经办或采购部审批。

9.补货到货通告:

总经办或采购部对补货货物一下订单,就在公司内部群里立即通知销售部及仓储部。仓储部收到补货货物,清点无误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上架销售,同时在公司内部群里通知产品部和销售部。

装卸管理制度 第10篇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较少或杜绝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运输过程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装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81号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装卸现场管理

4.1装卸危险化学品前,操作人员负责查验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器材的配置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做好记录。

4.2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熟悉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腐蚀、火灾、爆炸等,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3卸车时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所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穿戴不同的劳保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卸车现场安全。

4.5卸车期间必须熄火,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其他车辆不得靠近。

4.6在卸车前要校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是否相符。

4.7灌装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灌装规定量,做好灌装记录,严禁超量装卸作业。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装卸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装卸、搬运、堆码和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的劳动纪律、作业流程乃至言行、食宿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积极服从经理和队长的工作安排,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

二、如有顶撞上司,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

三、当班时间严禁脱岗、串岗,有事需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同事之间应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如有严重争吵、辱骂、打架的现象,公司给予主动方罚款200元,被动方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禁刁难威胁客户或司机,不得吃拿卡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收取钱财的,处以10倍以上罚款。

六、装卸工人与客户内外勾结、有损公司利益的,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10倍的罚款,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严禁野蛮装卸,装卸作业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装卸过程中如有发现破损,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装卸过程中如有因人为损坏客户货物的情况,一经发现,由装卸人负责赔偿并罚款100元。

八、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作业,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九、每次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的归位理,以及现场的清洁,装车完毕,要将篷布叠好收回,如有余货,要用篷布盖好。

十、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十一、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做作任务。

装卸管理制度 第1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搬运装卸业管理,保护承托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搬运、装卸、排筏、起重、仓储、理货、非机动车货物运输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搬运装卸作业活动,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包括将搬运装卸费计入产品、商品、工程成本或运费结算等)的营业性搬运装卸活动。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搬运装卸的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第二章:开业和停业管理

第五条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货源,为社会所需要;

(二)有与作业相适应的工具、设备和场所,超重作业机械应有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三)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业务章程及安全、质量、分配等管理制度;

(四)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并具备商务事故赔偿能力;

(五)有相对固定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的证明。

从事搬运装卸业的个人应具备上述(一)、(二)、(四)三项条件,并缴纳一定的从业保证金。

第六条申请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县(市、区)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从事搬运装卸的机动、人力、畜力的运输车辆和起重设备(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县(市、区)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有关营运证照手续。

第七条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需变更经营项目和作业范围的,应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同意,并办变更手续;
要求停(歇)业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原审核机关申报,并办理注销手续,缴还原发的各种证照,方可停(歇)业。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八条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区域范围进行作业。国家指令性计划物资和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港、站的疏运,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第九条搬运装卸承托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水路货运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搬运装卸合同,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自主确定用工计划,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养老、待业保险等有关手续。因搬运装卸需招用农村合同制劳动力的,应报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厂矿企事业单位(包括部属企业自备、专用码头、部门对外经营码头、各大物资仓库)、商店等雇用劳动力从事搬运装卸作业,须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改善服务态度,保证装卸质量;

(二)凡超重、剧毒、危险品物资的搬运装卸,按《公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搬运装卸业人员应持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作业证进行作业;

(四)使用统一票据结算,国家有定价的,执行规定价格,并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

(五)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填报有关统计资料。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

第十四条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检查,如实提供经营活动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出示有效证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搬运装卸活动或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责令其停业,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以当月营业收入10%至30%的罚款。

第十八条以不正当手段经营,欺行霸市,强装强卸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操作规程,野蛮装卸,造成货损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处以货损额10%至30%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整顿无效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违反使用统一发票管理规定,弄虚作假,偷漏税费的,责令其补缴税费,并按有关规定罚款。罚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罚款全额上交同级财政。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上述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不服的,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行事的,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纠正外,有关部门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到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各省辖市具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装卸管理制度 第13篇

为加强仓库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2. 不得在仓库内吸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尘工作,以确保货物安全;

3、仓管员应对仓库的储备情况熟悉掌握,如有储备不足要及时报告给专职文员;

4、严格按配送公司划分为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品存放区;做到产品的有序摆放;

5、根据订货单以及对方的送货单查验货物,如有差异应及时反映给专职文员,如无误填写入库单;

6、货物发放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每星期检查一次分库库存报表余额,以便调剂发货;

7、根据文员的发货单,先开单、后发货,仔细检查所发产品的数量、型号用专用胶带打包并贴好货运面单;并填好发货记录单;

8、仓库严格按单出库,如有不符,仓库与配送点核实后必须即时办理补单、补货手续;

9、不论什么情况,配送点必须按总仓出库单入库,遇货运公司丢失货物,仓库应及时与货运公司联系,确认后将所丢失的货物另行出库补给配送点;

10、对各配送点的退货要对单清点,并分类入库;退库要求2人清点,填好退库单后交文员进行跟踪;

11、每天做好库存日报表后必须核对库存,确保帐实相符;如有不符必须当日查清;

12、报表准确性由经理核查;

13、每月26号盘点一次,由经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盘点;

14、订单要求每天发出,遇不发单时仓库必须通知配送点。每星期六为盘点日;

15、如货物丢失,按货物零售价的70%由仓管员赔偿;

16、单据、报表按月封箱保存半年;

装卸管理制度 第1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装卸管理制度 第15篇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2、进入库区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及通讯工具,按规定穿好劳护用品,文明装卸。

3、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公司设施,轻拿轻放,,确保货物完好无损,遇到产品包装损坏,必须及时报告保管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4、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要注意安全,特别是过往涵洞或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造成人员碰伤或高处坠落和被货物砸伤等事件的发生。

6、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对不服从管理的,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7、保持充沛的精力,严禁装卸作业时喝酒或干与装卸工作无关的事情,保证公司装卸任务安全有序按时完成。

8、搞好内部团结,协调好与保管员、驾驶员等人员的关系,不得推委,扯皮,无理取闹,更不得讽刺、辱骂保管员、驾驶员等人员。

9、装卸任务完成后,必须对作业现场卫生进行清理,并对现场检查,装卸工对其房间及周围环境必须及时清扫,保持室内、室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装卸工不按规定装卸,致使货物损坏或公司设施破坏的,按价赔偿,对偷盗公司财物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装卸管理制度 第16篇

为了公司管理得到更好的履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对我公司装卸工日常行为规定如下:

一、员工素质要求:

1)能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保守公司生产、工艺、技术,不向外泄漏。

2)勇于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敢于承担责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

3)工作中能做到随叫随到,任劳任怨,能胜任本职工作,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能充分认识到‘以质量求发展,以效益谋生存’‘质量就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就是企业的生命’。装卸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问询解决办法。

5)事事先为厂着想,树立以厂为家,厂荣我荣、厂衰我耻的信念。

二、劳动纪律:

1)有装卸任务时要随叫随到,不能有任何推托。对特殊装卸任务要特殊完成。

2)装卸车时要服从领导安排。如不服从造成货装完后又倒塌的后果,装卸工自己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装卸工自己负责。

3)不能向司机或货主索要物品。

4)装完车后要打扫干净工作岗位,清扫后责任区不得有垃圾其它杂物,地面保持清洁,否则扣10元。

5)员工对公司有合理建议和意见可以直接和公司领导谈,不得私下搬弄事非,扰乱人心。

装卸管理制度 第17篇

加油站属于经营储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液体的易燃易爆场所。为了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有关消防要求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2006中4.2的要求。

站内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属于罐装(散装)露天埋地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略。主要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及相互影响等客观因素。注意易燃易爆容器的检查检修,防止易燃易爆场所的易燃液体的泄漏、爆炸极限的形成等。油品的的管理如接卸、量油、加油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为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的火灾爆炸事故。

2 、库房内部管理

桶装汽油、煤油、柴油以及机油等等低、中、高闪点液体以及可燃液体等应储存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储藏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除按规定分类贮存外,还应专库储藏。

3、环境卫生条件管理

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易燃物。

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4、温湿度条件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般温度控制在25℃以下;
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 ≤75%。库房内设温湿度表(重点库可设自记温湿度计),按规定时间观测和记录。

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湿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湿度。

5、入库验收管理

入库商品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并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产品还应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以及其他说明;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生产工厂、生产日期(批号)、内外标志、容器、内外包装、衬垫等,验后作出验收记录;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5箱(免检商品除外),发现问题,扩大验收比例。验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验收商品质量(感官);
凡外标志不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签收入库或暂存观察室。如包装破漏需整好后再行入库。验收完毕,合格的做好入库单及验收记录,并转存货方。

6、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管理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垛牢固程度和异常现象等;
根据商品性质,定期进行以感官为主的在库质量检查,每种商品抽查1~2件,主要检查商品自身变化,商品容器、封口、包装和衬垫等在储藏期间的变化。

7、安全操作

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出入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排气管不得直接对准库房门;
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装卸管理制度 第18篇

1目的:为规范化管理装卸班组,调动搬运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能动性,统一人力费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2人员编制:依据工作负荷每天20000件成品出库核算:一般定员6—8人,其中班长1人。成品码板组、成品装车组统一由生产部管理,作业时服从仓管员的现场指挥。

3搬运工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3.1负责产成品的码板、装车工作,遵循“先码板、后装车、先到先装”的装车原则。坚持“仓管员、客户(司机)不在场不装。破包、烂包不装。出库手续不全不装”的原则(特殊情况听从仓管员调度)。

3.2听从仓管员对成品的堆放位置、码板及码垛要求的指挥。力求准确、到位,并堆放整齐。

3.3装货前、卸完货物后主动清扫车箱,必要时找材料铺垫,以防弄脏成品包装。

3.4工作时间接到装车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装车现场。了解成品品种、总件数和总吨位,确定装车方式、堆码面积和高度。

3.5在装车过程中发现产成品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装车工作,并及时通知仓管员。成品装卸工需做到随时点数并复核品种,做到轻装轻放,防止损坏包装箱或弄破箱内成品。

3.6当班结束由仓管员开具装车力资单,装卸过程中不服从安排的,仓管员应拒开。

3.7工作期间,做到安全、文明作业。工作期间不得喝酒、赤背、赤脚、穿拖鞋或其它易打滑的鞋。装车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严格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不得索取司机财物,与客户争吵,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4搬运工班长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4.1负责对当班的管理和调配,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装卸任务。

4.2主持搬运工工作例会正确传达上级指示,并组织参加公司或部门的有关会议。

4.3负责安排搬运工的班次,检查和记录出勤情况。

4.4有对搬运工的管理权、调度权。

4.5有对搬运工的人事调动权。

4.6有对搬运工纠纷的协调权。

4.7有对引进和辞退搬运班工的建议权。

5作息时间:搬运工应遵照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其余时间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严格执行当天到(发)货须当天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经生产主管批准同意后可移到次日一早装车。

6薪酬管理:搬运工的薪资分为月计件工资,以月为单位实行保底。

7.1月计件工资及力资费标准:

7.1.1按月度装货总量乘以单价计算,其计件工资,由仓管员核定数据为依据。

1、码垛板加装车:成品为每吨8.2元。(码板区域为仓库堆放成品移到垛板,装车区域为叉车把成品移到货车方便装入位置处,开始装车)

2、只装车不码板:成品为每吨5.2元(装车区域为叉车把成品移到货车方便装入位置处,开始装车)

7.1.2装卸班长管理津贴为50元/月

7.1.3月计件工资在次月20日时发放,遇节假日时顺延。

7.2保底工资:搬运班组薪酬收入以季度为单位执行保底工资,保底工资为计件工资和计时辅助工资的总和。搬运班组季度平均保底工资总额为1500元/月(若搬运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超2天(不含2天),则其不享受保底工资)。

8其它:为加强对搬运班组的管理,严肃领导责任,实行搬运班班长对本装搬运工负连带责任的处罚办法。

8.1搬运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打架事件,按公司制度原则上做开除处理,特殊处理时,罚当事人20—200元/人次罚款,并给予纪律和其它处分。班长负管理责任罚2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提交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后给予处罚。

8.2在装、卸车时不服从现场指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当班搬运班组当日总力资费的20—50元/次的罚款,并给予搬运班长通报批评。

8.3在装、卸车时不配合仓管员清数而造成短少或盘盈的情形,该搬运班组承担损失额的20%的赔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给予处罚。

8.4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工作时间内接到装、卸车任务指令后未能及时赶到装卸现场的,处罚装搬运组当日总力资费的20—100元/次,罚搬运班班长2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5搬运工拒不服从公司临时工作调配,处罚当事人20—50元/次,并给予通报批评。罚搬运班班长20元。

8.6装、卸货结束后不清扫工作现场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清扫卫生责任区域罚款当班搬运班组50—100元/次。罚搬运班班长20元,并通报批评该班组。

9本办法从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由生产运营中心负责解释。

装卸管理制度 第19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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