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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12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9-26 04:30:01 专题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第1篇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1、甲方:等村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二条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12篇,供大家参考。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12篇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1篇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1、甲方:等村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

村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
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

3、流转期限:

(1)耕地(含旱土)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3)水面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土地流转方式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
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

(1)耕地(含旱土)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2)林地(山地)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

(3)水面: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

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在耕地确保水放得进、排得出、便于耕种为原则的前提下,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
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其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甲方享有;
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

3、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5、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1,指定的委托代理人1与乙方共同签订。

7、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2篇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区镇村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暂为商业用途,使用权全权交由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05月01日起至20**年04月30日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结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现行约定,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效益分成与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有商业经营活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20**年05月01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权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负责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经营和产品处置,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所需水电供应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
股份合作土地经营尚欠基础设施部分,由乙方实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设备,所需用地、取水点由甲方负责解决。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乙方提供设备建造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期间权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另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赔偿按本合同所签定的最长年限的租金总额的双倍赔偿。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关系等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处理清楚,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由本组村民委员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当地人民政府调解;
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相关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3篇

合同编号:

甲方:(订购方)

乙方:(交售方)

为进一步发展红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增长,增加职工收入,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及种苗

乙方以订单形式为甲方种植红薯亩。种苗由甲方提供,4月20日—5月30日种植的单价0.13元/棵;
6月1日—6月10日种植的单价0.10元/棵,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编号发放种苗。

二、红薯的交售

1、收购时间: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点:金正薯业院内。

3、交售车辆及运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收购价格及质量

1.一级红薯收购价:800元/吨,一级红薯标准为:无杂物(薯秧、泥土、编织袋等),薯块重150克以上,杂质2%以下。

2.二级红薯收购价:780元/吨,二级红薯标准为:杂质超过2%(泥土、薯秧、编织袋),薯块重150克以下。

3.质量低于收购标准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检后再收。

四、结算方式

交货付30%,十天结算一次,交售后一个月内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结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有权制定各种管理措施。

②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生产计划认真执行。

③乙方若有不按规定种植、管理,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2、甲方义务:

①以优惠价提供薯苗和杀菌药。

②免费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

③及时指导解决乙方种植、管理上的技术问题。

④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交售红薯予以收购。

⑤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予以结算,不得故意压级压价。

⑥适量提供种植、收获设备,转包农机专业户,由专业户为农户提供有偿服务。特别提醒:种植红薯适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块。

2.种植红薯不适合:粘性土、碱性土和板性土地。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参与生产计划、技术推广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种、收机械化改进。

②遇到技术问题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指导解决。

2、乙方义务

①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服从执行技术指导;
确保各项技术措施按时按标准落实到位,达到应有效果。

②按照合同约定付清种植薯苗款。

③按照供苗种植时间,生长120天后将所产红薯全部安全交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具体交售时间按附合同执行。

④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⑤交售过程中服从甲方排队秩序,有加队现象、无理取闹、压磅,压卸料台,堵塞道路,寻衅滋事者罚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造事方负责。

⑥对违犯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或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红薯,应向乙方支付未收购红薯最低估产总量70%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红薯自行销售的,来年不再提供种苗,应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红薯最低估产总量20%的违约金。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在合同执行中,若出现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法律责任,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农场,分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4篇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自愿把长水河农场十四队的二十一公顷土地承包给乙方______种植马铃薯,合作协议如下:

1、甲方以每公顷投资________元,共计投资21公顷乘以____元,交给乙方种植马铃署,该款项包括土地地租、机耕费、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种植和收获与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利用该款项负责种植、经营、销售,乙方享受农场给予补贴的每公顷3000元。乙方也必须完成农场所规定的每公顷交售45000斤任务,乙方同时保证甲方每公顷利润为6500元。

3、甲方给乙方投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日投资_______元,第二阶段6月1日投资_______元,第三阶段投资_______7月1日投资______元,同时保证甲方保证投资准时、准量,若到期资金不到位,则甲方给乙方滞纳金每天______元。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投资及利润。甲方资金回收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由乙方交给薯业任务,所得款项一部分由农场所给补贴扣除,另一部分则乙方必须在其所种植的马铃薯收获到种植面积一半时,全部付清。最晚期限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到期资金不到位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每天________元。

5、补充。在整个协议中,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共投资_____元。乙方则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必须返回甲方所投资及甲方所得的利润共计________元,如若违约则按协议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5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守信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葡萄园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甲方协助乙方葡萄园销售工作,乙方负责种植人工、技术、种苗、肥料等日常管理,乙方销售记录和管理资金,销售完后、进行核算共同分配提成,每年葡萄园产出的葡萄收入,乙方每亩每年除去______生产成本后利润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其土地面积约____亩,位置见附图。

二、合作年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日。前两年甲方不参与分成。由乙方自负盈亏由甲方免费出地使用。

三、乙方可在葡萄园内养殖家禽、珍禽和蔬菜种植等(可就地销售),每亩控制在______只左右,并保证环境卫生,养殖家禽、珍禽全部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管理费用。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的的规范管理制度。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土地整理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

六、如因葡萄园区内项目得到国家政策性补助的由乙方受益。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修改或解除协议,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本协议未经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要终止协议提前一年通知乙方或者重新续签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6篇

甲方:

乙方:

甲方有一块位于南山下大地坟山地,由乙方负责投资种植果树,为了不必要纠纷,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山地一切权益归属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山地由乙方负责投资管理,如有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尽一切能力帮助解决。

三、投资后才发生山地纠纷不能解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四、种植按总面积分配甲方占3成,乙方占7成,如遇国家动用、征收,征地款一样按这个比例分成。

五、如果没有国家征收情况下,山地种植果树,由乙方负责管理,不设年限,甲方无权干涉。

六、上述如有改动或增加条款,一定要双方签字同意才能执行。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7篇

土地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开发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一返拨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预留地A1)座落在****路;****路;**x地块;;****A1地块。依据**x办发(2010)42号文件精神,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对该宗土地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就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开发土地四址及面积:

以政府规定红线为准,上述土地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为****亩。

二、甲方提供上述土地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挂牌时由乙方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招标,土地开发性质为商住。乙方全额投资建设开发,乙方在该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具体负责经营与管理,甲方派员协助管理和监督。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双方商议的土地折价入股,乙方以实际投资金额入股,利润按比例分配。

2、乙方摘牌后,甲方将该土地完整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好乙方对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负责处理好该宗地周边界址及本村村民的各项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经营和管理等。

2、享有对该项目相应的投资经营利润。

3、乙方在该地块摘牌后一年内动工建设。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公示前,取得该土地涉及的所有村民小组及村民的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变更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8篇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

三、占地面积:

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9篇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
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10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部分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地点:

2.土地面积:按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合作期限

1、自(即本协议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到期后,按国家相关政策自动延续,延续期限的内容以本协议确定内容为准。

2、在建设经营期间,政府和其它相关部门一旦强拆和控制土地使用,乙方取消甲方的租金。

三、合作方式

1.租金土地每年每亩按650元稻谷计算,每斤单价按每年渡舟片区粮食市场稻谷综合价,折成人民币支付。

2、如国土局给甲方一次性复耕费,而乙方提前租用该弃土场,造成经济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3、乙方现提前租用弃土场,占按9100元/亩,将现金汇入组集体以正式发票为据。

4、今后国土局将本组弃土场征用,乙方自愿不讲任何条件拆除所有设施设备,本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5、附:本协议涉及的租用地说明书一份和隐形资料。

6、.租金支付时间:按每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农户。

7、租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分配给农户,在分配中的矛盾由甲方自行协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不按协议支付甲方的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用地。

2.义务:按协议签订的内容,甲方按时交付租地,维护乙方的权利不得变更。

3.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甲方负责处理和本协议内容的调解,保证乙方的经营权。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依法享有本协议所涉及租地的经营权。

②若遇国家征地拆迁,土地补偿金、青苗费、购置作物给甲方,乙方所建的设施设备归乙方。

③安全设施、环保投入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与甲方协议签订后,次日方可用地,甲方无权干涉。

2.义务

①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②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乙方: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11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建设**镇围村山场村民小组的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互惠互利。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合同。

一、承包的地点及面积

甲、乙双方共同承包**市**区**镇围村村委山场村民小组的闲置土地及山坡地,承包面积亩。

二、土地承包期限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从20**年5月 日起至20**年5月 日共壹拾陆年,建设期为壹年。

三、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由甲方人员担任开发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组建项目的经营管理机构,对开发经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自负盈亏。

2、在不违反本合同和相关法律的情况下,甲方有充分自主经营权,甲方权按自己的经营方式经营自行决定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出租。(如全转包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第三者发生承包关系)。土地承包金仍然由甲方缴纳。甲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甲方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解决好山场村村民关系,不给村民闹事,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2、承包地范围内,场地平整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平整山头费用由甲方负责,鱼塘部份填土平整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承包金交租方法及承包金计算

1、前四年,从20**年5月 日起至20**年5月 日止,甲方按每年每亩x元交给乙方。

2、第五年开始,至承包期结束,即从20**年5月 日起至20**年5月 日止,甲方按每年每亩x元交给乙方。

3、承包金交租时,每半年交租一次,若甲方资金周转困难,可分三次交付给乙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在承包期内,需要整块地转让给他人,必须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办理,补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一样按本合作协议执行。补充协议的四年承包金按第五条第2款执行。

2、甲、乙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乙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除出现本合同规定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

4、承包地内猪栏赔偿费用及村口8m宽道路投资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5、在合同签约前,乙方前期投资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年**月 日20**年**月 日

土地合作种植协议书 第12篇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经营权转让共同种植、经营农作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形式

甲乙双方采取股份制经营形式,其中:

甲方占总股权51%

乙方占总股权49%

乙方投入人民币:作为双方合作风险抵押金。

二、合作经营期限

以幸福村民与甲方约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间为准。

三、费用、利润结算

1、在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人工费、油料费、维修费、专家费、利息等经营费用均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2、成品粮以外的附料(玉米杆、轴)所产生的收入一同计入净利润,作为经营利润的组成部分。

3、每个经营年度末,结算经营净利润,按照甲、乙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议履行期间投资资金的融资。

2、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的田间种植技术指导。

3、甲方负责对土地种植期间农资的供应和协调。

4、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成品粮的回收。

5、甲方负责乙方承包地上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费用列支、田间管理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所在村村民落实土地承包工作,并协调村民与甲方办理土地承包手续及每年的承包价格。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保障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期内甲方电价格合理、用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协助甲方进行田间种植技术的管理,进行农资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和应用。

4、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监督所属村民,不得重复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转让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若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与所属村民共同进行赔偿。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田间管理,对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坏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6、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秋收期间管理工作,对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粮被盗的情况,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7、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田间种植管理情况,以及费用支出情况。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经乙方于所属农户协商减免当年的承包金。

(二)在协议履行期内,若乙方所属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继续在合同期内转让土地经营权。

六、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协议及其所属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须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的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协议。

七、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电话:

甲方负责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电话:

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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