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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5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9-27 06:35:01 专题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一、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1、级别确定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5篇,供大家参考。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5篇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一、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 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二、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三、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钩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计生办要联系各村、各社区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县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篇2

我区地处里下河地区,属于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为积极主动应对灾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御体系。根据《泰州市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科学界定灾害等级

科学界定大灾、中灾、小灾的标准,是做好灾害应急的前提和基础。参照国家有关灾害评估指标与《泰州市灾害应急预

案》评估要求,灾害评估一般以县、市(区)所辖地域进行,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倒塌民房100间、死亡5人以下的为小灾;绝收面积5000-20000亩、倒塌民房100-300间、死亡6-15人的为中灾;绝收面积20000亩以上、倒塌民房300间以上、死亡人数15人以上的为大灾或特大灾。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在市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区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教局、区供销总社、水利海陵分局、国土海陵分局、粮食海陵分局、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各1名。

(一)区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区的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调遣救灾物资,迅速处置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协调跨辖区救灾工作。

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分发救灾款物。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及时向泰州军分区汇报、请示迅速调集驻泰部队、武警支队、预备役团以及民兵兵力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本区医疗单位医护力量,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并根据灾情调遣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三、交通运输保障及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区经贸委:迅速请示市经贸委,组织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时请市交通局调用企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协助民政部门先遣工作队伍尽快抵达灾区开展灾害现场监测预报、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粮食、供销、物资、商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调运粮食、食品(饮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四、通讯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市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证灾害现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其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毁坏的专用通讯设施,根据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协助保障救灾通讯畅通。

五、电力保障

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六、灾民安置

区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部门,以后每天一报灾情发展情况,灾情稳定后,汇总上报灾情。与部队和民兵、预备队一起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死亡人数;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文教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区统计、建设、农业、经贸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七、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区农委: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工作,预防动物发生疫情。

八、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海陵分局:组织公安干警、武警支队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

灾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九、重要目标警戒

区人武部:协调武警支队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气象预报及水位监测

气象部门与水利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江河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

十一、呼吁与接收紧急援助

区民政、外经贸、外办、接受救灾捐款办公室等部门:在征得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

区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国际社会和国内各地政府、群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区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共建家园。

十三、涉外事务

区外办、台办、外经贸委、宣传部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涉外工作。除军事禁区和由区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考察和救灾;根据有关规定和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和境外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来区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

申请来区救灾人员、专家及新闻记者的有关手续,由外事、新闻单位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位于灾区的外资、台资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台胞、港澳同胞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应邀来区工作、学习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华侨、台胞、港澳同胞、留学生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境外在区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十四、经济补助及补偿

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项和物品。

保险机构:组织灾区保险机构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村民理赔。

十五、其它紧急事项

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省、市政府发布风雹、暴雨等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重点部位和易发生灾害的地区要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一、召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预报区政府领导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派出防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赴预报区检查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二、适时向预报区的政府和居民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区民政局会同市区气象部门加强预报区灾情监测,随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市(区)救灾主管部门加强宏观测报点的管理,保证异常信息及时上报。

四、驻泰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五、建设、电力、电信、水利、农业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六、公安部门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党政机关、金融、大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并发布临灾应急期社会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传、民政部门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八、民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乡镇(街道)、园区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单位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的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或**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间以上、****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间、**x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间以上、**x间以下;或**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的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附则

(一)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区****批准后实施。各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在发布之日**个工作日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区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案实施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原则上每x—x年修订一次并报区****审核发布。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地震、气象等灾害引起的燃气设施较大范围损坏或燃气供应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燃气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社会责任,特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洪水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气象灾害造成的燃气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

三、灾害事件分级

按国家自然灾害分级标准及自然灾害对燃气管网、燃气输配设施的破坏程度,将自然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Ⅱ级(重大自然灾害)、Ⅲ级(较大自然灾害)、Ⅳ级(一般自然灾害)。

3.1 Ⅰ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大面积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员工3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3.2 Ⅱ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1000以上用户停气事件;。

(3)造成公司1-2人死亡,或4-6人重伤以上。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3.3 Ⅲ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造成100-10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2-3人重伤,6-8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3.4 Ⅳ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造成10-1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1人重伤,或3-5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四、组织与职责

4.1总指挥:各成员企业总经理

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达到现场,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总指挥,在重大问题上做出决策。

4.2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在抢险现场设立现场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事故维修方案,控制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3现场技术组:安技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抢修方案,解决抢险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协助公司领导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4现场抢修组:管网部经理任组长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带领抢险人员到现场进行抢险抢修,并负责事故现场抢修完毕后的恢复工作,并参与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5协调小组:综合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指挥进行抢险配合工作,负责协调外界社会力量救援及现场控制。

五、预防与预警

5.1风险监测

(1)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2)定期对处于地震带的燃气管网设备、输配场站等重要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2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报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5.3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输配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震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A、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B、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C、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D、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2)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自然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3)预警行动

发布自然灾害Ⅰ、II、Ⅲ级、Ⅳ级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A、公司做好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准备。

B、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C、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燃气输配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D、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和医疗救护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燃气输配调度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E、有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4)预警结束

在地震地质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六、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预警的分级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针对预警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震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公司启动II级响应,统一领导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和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准备工作。 6.2响应程序

(1)I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各职能部门上报的主管部门自然灾害事件、接到对外公开热线上报的自然灾害事件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C.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工作。

C.2地震地质等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C.3各应急处置小组及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C.4由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

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C.5上级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指挥权交接给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并配合一同进行灾难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报告的**市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后,应立即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参照预警程序执行。

6.3应急处置

6.3.1先期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及职能部门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B、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C、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D、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E、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6.3.2应急处置

(1)Ⅰ级响应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保证燃气主管网安全;

B、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调配应急气源等;

C、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D、组织应急物资供应,协调应急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和应急供气队伍,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E、可靠储存保护各种业务数据;

F、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G、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气工作,优先保障各级救灾指挥部、医院等关系抢险救援和国计民生的特殊用户的安全供气;

H、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I、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J、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K、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2)Ⅱ级响应

Ⅱ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Ⅱ级自然灾害响应,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职能部门、应急处理队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抢修、救援工作,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6.3.3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6.3.4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自然灾害应急期结束;

(2)燃气输配设施基本恢复正常供气方式,可恢复用户已全部恢复燃气供应。

6.3.5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各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要求各部门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保险理赔

各基层部门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及改进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6.4应急保障

6.4.1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4.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4.3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持续完善通信网,寻求多个通讯供应商支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6.4.4经费保障

公司设置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确保应急支出需要。

6.4.5其他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处置小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明确相应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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